得了多少奖,唱了多少歌,开了多少次演唱会……这都不是陈奕迅成为歌神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知道,如何送给芸芸众生,叫几百万人流泪过的歌。
后面陈奕迅还灰暗过若干次,这只是刚刚开始。
语言不通,文化隔膜,举目无亲。陈奕迅在台湾,连出门逛街都成问题,只能窝在宿舍里。他其实不是没出路,他英文非常出色,在英国留学读的是建筑师,也拿到了声乐的文凭,他的父亲还是英国政府的高级公务员。他完全可以做一名出色的建筑师,说不定日后维港旁边的会展中心就是他的作品;他也可以继续呆在英国,做一名伦敦的中产精英,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他也可以回港当一名声乐教授,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但是最终他没有做这些事。他还是选择了唱歌。他不会普通话,就苦练普通话,练到从第一张国语专辑起就基本没有什么口音,再到如今流畅说国语,可以称得上是香港艺人里普通话最好的之一;他的唱片公司太商业化,让他不能做自己想做的音乐,所以即便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雪藏他,录好专辑不让出,演唱会不让开,断绝他一切唱歌的念头,胁迫他续签,他也能隐忍煎熬,熬过漫长的500天,重新再来,为的就是要唱自己想唱的歌,做自己想做的音乐;他不明白歌词的意思,就专门请教词人,甚至于可以花上十年的时间去亲身体验一首歌的意境,以致于让作词人后来都感叹,陈奕迅在这十年里,每隔一段时间,就告诉我对这首歌的新领悟……
那个作词人是词神林夕,那首歌,是《我的快乐时代》。
离时代远远,没人间烟火,毫无代价唱最幸福的歌。
是的,陈奕迅能成为第三代歌神,有一些人不屑地说,不就是运气么。我承认,运气非常重要;但是一个人的坚持,以及与生俱来的才华,也同样重要。用一句经常被秀粉们用的话来说——你们知道陈奕迅有多努力吗。
他的音准极佳,音域宽广,音色醇厚,天生就是唱歌的料,老天爷赏饭吃。不过,中国13亿人,会唱歌的实在太多了。陈奕迅在早期还在炫技,比如第一张国语专辑里的《Style》就是早期的典型炫技之中。飚高音、飚假音、飚爆发力,他都干过。甚至于模仿其他歌手,他也手到擒来。演唱会模仿谭咏麟,让许多人只听CD,没看过DVD的人以为是真的校长来了;03年演艺协会的年会上他模仿四大天王,也是有模有样。差一点,他就成为二三线城市里那些靠模仿天王巨星而维生的“刘德桦”、“张雪友”,兴许在另一个平行时空,我们能在中国移动于某个县城里做手机冲话费的活动时,看见他在台上唱“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大家跟我一起来,手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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