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月,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人,农民家庭,大学文化程度,是位模特,2011年浙江卫视《爱情连连看》的人气女嘉宾,民间人称“台州一姐”,一口不标准的台州普通话。
陈明月一案见报后,各种猜测和传言充斥论坛和微博。不少网友描绘得有鼻子有眼,称陈明月背后,有实力的“大人物”已经介入此事。相关消息一出,此微博短时间里被转载数万次。最终认定陈明月的逃逸行为,主要是因为陈明月没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法定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陈明月罪名不少:醉驾,逃逸,致死。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认为,这些都是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这些违法行为,连轻判的可能都没了”。[2]
接受审判
2012年3月13日上午9点多,陈明月被带上法庭,她叹了一口气,向旁听席深鞠一躬。她穿着雪地靴、牛仔裤和囚服,扎着马尾辫。陈明月在法庭上的形象,和电视里的相比相差甚大。
陈明月说,她不知出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当时真的很乱,手足无措。
据血样抽检,陈明月血样的酒精成分为1.7mg/ml,属于醉驾。
陈明月向警方交代,案发前,她在酒吧喝酒后,又与朋友去了椒江区工人路吃宵夜,回酒店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起先喝了几杯,后来喝了多少记不清了。”陈明月说,她酒量不好,不知道酒精含量会这么高。
公诉人问她,为什么酒醉后还驾车?陈明月回答,自己身体健康状况不好,工作压力很大,患有抑郁症。
对于检方指控的逃离现场,陈明月却持有异议。公诉人问,“不是逃离,那是什么?”陈明月说,这个请她的辩护人回答。
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名模”陈明月交通肇事案28日上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最终陈明月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车模陈明月是台州三门人,曾是浙江卫视《爱情连连看》的人气女嘉宾,被网友誉为“台州一姐”。今年1月24日凌晨,陈明月驾驶宝马轿车与一辆出租车追尾,并导致出租车驾驶员死亡。事发后,陈明月乘车逃到一家酒店,后经酒精检测,证实陈明月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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