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韩国团体BigBang成员G-Dragon(权志龙),因有吸食大麻嫌疑被检方举发。首尔中央地检强力部表示,因有吸食大麻的嫌疑(违法毒品相关法律),对权志龙实行缓期起诉处分。 检方表示,权志龙于5月中旬左右在日本吸食大麻,7月时检方做了毛发测试,结果被判定为阳性。
事件起因
权志龙为了公演前往日本时,在某夜店中吸食了大麻,这是他在检方调查时自己坦承的事情。检方调查中,权志龙表示:“在日本的一间夜店中,吸了一支不认识的日本人给的烟,但是味道和一般的烟不一样,有怀疑过是大麻,随后就拿到厕所给扔掉了,事实上只是吸了一口,结果去被爆出了吸毒。(小编只想说这应该只是他安全意识糟糕吧,怎料被众人炮轰,可怜的“鸡涌”啊T_T~~~)
事件最终
检方认为权志龙并非经常吸食,只是初犯,加上吸食量也很少,检查结果也并未达到法律量刑处理的基准,考量到他当时还是大学生,因此下了缓期起诉的处分。 缓期起诉是虽然认定有犯罪嫌疑,但会综合考量许多情况,年龄、犯罪动机、反省与否等,而不予以起诉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