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因卷入联合掏空台湾联明行动公司,台北有关部门判处吴宗宪获刑22个月,缓期3年执行,并处300万新台币(下同为新台币)罚金。
2013年12月27日,台湾综艺“一哥”吴宗宪掏空联明行动科技公司3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约合人民币606万元)案判决,因他认罪并与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台北地院27日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判吴1年10月徒刑,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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