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盘点韩国悲惨事件林韦伶 自掏腰包花30万新台币出写真书

2015/10/28 18:01:36 作者:M-shaowe… 来源:女物娱乐网
?外表艳丽的林韦伶因演出何平导演的《挖洞人》获得2002年亚太影展最佳新人奖。之后前往韩国发展。2010年回到台湾主演偶像剧《就是要香恋》。

2010年,林韦伶再度接获前韩国公司老板来电邀约出专辑,虽然她表示必须慎重考虑,但30岁的林韦伶也坦承,“我这么老了,而且我的脸也不适合在台发展,台湾观众喜欢的是清纯型”。在推出新书后,她下一步计划是拍摄写真集,但坚持3点不露,也不排除挑战当期货营业员。 她接受NOWnews专访时,透露从小就叛逆,常因为小事与脾气暴躁的阿公互飙脏话。林韦伶说:「我的个性很倔强,从小就不会跟人求情,加上阿公脾气不好常常会骂脏话。」叛逆期的她更让阿公气得拿菜刀追着他跑,两人曾为了林韦伶衣服穿太露起争执,阿公大骂:「又不是没给你钱,为什么只买半件!」。自曝出生3天后就被送到阿公家,一个礼拜最多只能见到爸爸妈妈1次,也养成不会与人相处的个性,朋友也很少,她说:「一直到17岁都住在阿公家,因为爸妈的行业比较奇怪,不想让我看到!」她口中说的奇怪行业,指的是八大行业,包括地下钱庄、酒店等等。更直说:「我希望我交的朋友比我聪明,圈内的都是脸蛋漂亮,我没办法跟他们沟通超过3小时。
感女星巧巧(王巧薇),2010年年10月参加《麻辣天后宫》电视节目录像时,指称女艺人林韦伶[1]  “自己爬上老板的床、为了出道去陪睡”等,遭林韦伶提告。巧巧辩称,是针对韩国艺人陪睡的情形评论,并非诽谤;法官认为巧巧所言是以陈述事实方式指涉林韦伶涉陪睡筹语,又无法证实所言内容经合理查证,即传播不实陈述。台北地院依诽谤罪,判她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4万元;另得赔偿林韦伶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2010年8月20日,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林韦伶(2006年)赴韩发展,曾遭遇遭软禁、要求陪睡,一度绝望到烧炭自杀,逃回台湾后出新书大爆韩国演艺圈内幕,指韩国当红歌手,无论男女几乎都陪睡过,她不怕韩方抗议,因为:“我说的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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