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孙楠与前妻买红妹争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一事备受媒体关注,孙楠首次证实他与买红妹早在2009年3月便协议离婚。最终长女判给了买红妹而次子判予孙楠。
孙楠经纪人说:不是“夺子”是维权
起诉中,孙楠表示他和买红妹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2009年3月23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子女由买红妹抚养,孙楠支付抚养费。如今女儿10岁,儿子3岁,孙楠认为孩子由他抚养更适宜,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至于为什么在离婚这么久后才提出争取孩子抚养权?孙楠经纪人罗嘉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我不能代表孙楠发言,但据我所知,当初他们离婚时,孙楠考虑到孩子小,跟妈妈比较好。这一年来,他们双方一直有就孩子的教育和生活问题进行讨论,但在一些事情上无法达成共识,所以孙楠希望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罗嘉慧强调“孙楠绝对不是要从妈妈身边抢走两个孩子,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和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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