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小天的生日聚会上,艺人叶璇[微博]的宠物犬将演员李烁(艺名:李依晓[微博])咬伤。媒体(记者今日从朝阳法院获悉,李依晓认为事后叶璇的言论与事实不符。
李依晓认为,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恶意中伤的陈述,误导读者,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对其名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叶璇没有对事件真实情况进行描述,也没有在收到声明及律师函的同时做出积极回应,造成对其名誉损害的事实持续发生,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初,李依晓将叶璇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悉,此案受理后,已于今年1月底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召开庭前会议。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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