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演员张国立因《金婚》打官司维权!他起诉广东中山厨卫电器樱花帝王电器公司、欧顺电器公司以及北京利元公司擅用其肖像侵权。三中院终审维持通州法院原判,三公司销毁实物宣传资料,樱花帝王公司赔偿张国立律师费、公证费等10万元。张国立发现樱花帝王电器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官方网站上擅自、大量使用其肖像和姓名用作宣传其厨卫产品。樱花帝王电器公司是品牌方,欧顺电器公司是生产方,北京利元公司是北京地区的经销商,遂起诉索赔。樱花帝王电器公司辩称,他们使用的是张国立主演《金婚》中的剧照,不存在侵犯张国立肖像权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剧照的载体和基础是演员的肖像。樱花帝王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张国立的姓名和肖像,构成侵权,一审判被告赔偿张国立10万元损失。被告不服上诉。三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