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李云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李云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李云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请法院依法判处。“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父母。”法庭上,李云忠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罪行表示忏悔,称愿意接受法庭的公正裁决。其辩护律师仅对指控的数笔受贿的金额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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