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和李雨桐的互怼大战,我却在想他和李雨桐是不是构成犯罪

2019/4/27 17:35:3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最近微博最热的莫过于薛之谦和李雨桐的互怼大战了,围观群众真的是看得g.c一波接着一波。

不管双方孰是孰非,矛盾关系必有一假,必然是有一方说假话的,无论真相是李污蔑薛骗钱骗感情,还是薛污蔑李出轨敲诈勒索,又或者双方都是在说谎,终究是有人在蓄意捏造事实损害对方名誉。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手段有两种,一是以侮辱方式,二是以诽谤方式。

诽谤与侮辱不同的是,侮辱是主观负面评价,但诽谤就纯粹是客观上捏造事实。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三是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所以如果薛李二人认为对方捏造事实诽谤了自己,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起诉嘛,让法律来解决嘛,一旦判定有一方构成诽谤罪坐牢,那不是对他名誉最大的损害了吗?

如果你是那个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可以选择相信一方,也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想法进行评论,但是不能有侮辱性的言论,不要忘了,侮辱和诽谤是并列的两种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你们以为没事那是因为别人懒得理你,如果被侮辱的人跟你来真的,那说不定真的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如果是那些个知道点真相的少数群众,这时候你们要做的,要么沉默,要么实事求是,不要跟着瞎起哄,为什么呢,因为上面提到过的法律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