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飞遗产案判决生效 次子申请过户房产

2010/7/23 15:12:1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近日,已故画家陈逸飞的次子陈天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一份继承案件的判决,将位于朝阳区棕榈泉国际名苑的一处房屋过户到其名下。2009年7月,陈逸飞的妻子及儿子陈天将陈逸飞与前妻的儿子陈凛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要求按照遗产分配和解协议中的约定,继承陈逸飞的房产。

  近日,已故画家陈逸飞的次子陈天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一份继承案件的判决,将位于朝阳区棕榈泉国际名苑的一处房屋过户到其名下。

  2009年7月,陈逸飞的妻子及儿子陈天将陈逸飞与前妻的儿子陈凛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要求按照遗产分配和解协议中的约定,继承陈逸飞的房产。

  据了解,宋美英与陈逸飞于2000年9月12日结婚,生育一子陈天。陈凛是陈逸飞与前妻所生之子。2005年4月10日陈逸飞去世,生前未立遗嘱。

  经审理查明,陈逸飞共有7套房产,其中除1套在北京市朝阳区外,其余6套分别在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浦东新区。2006年12月18日,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陈逸飞遗产分配的和解协议书》,约定陈逸飞的妻子宋女士继承1套房屋,小儿子陈天继承2套房屋,陈凛继承4套房屋。

  陈凛称,关于陈逸飞名下的房屋遗产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处分,但各继承人应优先分担陈逸飞的债务。现本应分到自己名下的1出房产被拍卖,用于偿还陈逸飞的债务,对此宋美英和陈天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逸飞死亡后,其继承人对遗产的处分达成协议,对涉案房屋遗产的继承有明确的确定,现原被告双方均同意按照协议处分遗产,于法不悖,可予准许。对于已经拍卖的陈逸飞名下的一处房屋进行还债一事,双方对应如何分担该项债务的份额,可另行协商解决。故判决陈逸飞的1套房屋归其妻子所有,2套房产归小儿子所有,另外3套归打儿子陈凛所有。

  由于涉案的6套房屋中的北京房产被法院判给陈天,在判决书生效后,陈天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将位于朝阳区棕榈泉国际名苑的房屋过户到其名下。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