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昨日上午,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由于有自首行为,且认罪态度良好,张默最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默是从去年7月29日开始被拘留,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计算,如果张默不提出上诉,本周五即可获释。
昨日上午,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由于有自首行为,且认罪态度良好,张默最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默是从去年7月29日开始被拘留,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计算,如果张默不提出上诉,本周五即可获释。
容留吸毒场所是邓婕房产
昨日上午7点30分,押送张默的警车进入海淀法院,上午10点半,案件准时开庭,包括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在内的约70人参与旁听,不过张默父母张国立[微博]和邓婕并没有到场。
当天张默身穿红色卫衣、灰色运动裤,神情严肃,略显紧张。检方指控,2014年4月到6月间,被告人张默在东城区其住处两次容留吴某某、周某某、徐某某吸食毒品大麻。指控与此前所传张默十几次容留他人吸毒的说法大相径庭。开庭伊始,张默认可了检方的指控。
“我上大学就开始住在那里了。”张默说起诉书中容留他人吸毒的东直门外的住所自己已经居住多年,而他所容留的3个人均是他多年的朋友,吴、周两人是音乐人,而徐某是酒吧老板。经过检方举证,该处住所的房屋所有权人是邓婕。
“第一次吸毒是徐某提供的,第二次是周某提供的。”张默说,他几次吸食的毒品都是大麻,在7月份那次吸毒被警方抓获后,他主动交代了容留他人吸毒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