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局收取票房5%用于扶持农村电影等但未实行财务公开
6年近20亿,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影基金”)到底用在了哪里?
日前,名导冯小刚(微博)在一次业界研讨会上呼吁“减负”:作为一名电影创作者,不但要面对市场的挑战,每部电影票房的5%还得上交给电影局作为专项资金。
一石激起千层浪,冯小刚的呼吁顿时在业内引起轰动,尤其5%的专项资金到底去了哪里,是否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
开炮
冯小刚呼吁“减负”
日前,冯小刚在全国政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专题协商会上,建议减免交纳票房的5%作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5%的电影专项资金给正在起步的电影企业造成不小负担,减免企业交纳的5%电影基金,转由政府支付补贴这项公益事业。”
冯小刚举例表示,华谊兄弟公司2010年交纳的专项资金高达4000万元,占据了公司全年利润的50%,不堪重负。
反响
电影公司齐声援
冯小刚的言论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业界强烈的反响。
星光国际总裁宋光成(微博)告诉记者,国内电影市场真正盈利的是少数,片方回收成本的压力巨大,电影基金“必然会损害电影投资者的积极性”。
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微博)表示,即便是对于华谊的票房业绩来说,电影基金也占据了很大比例,有点不堪重负。
光线影业前总裁、乐视娱乐CEO张昭(微博)建议,应该让行业内的更多公司挣到钱,等产业发展起来,再来收取这笔费用。
业界也有人认为,电影基金在特定时期具备存在的理由。中影公司相关负责人蒋德富表示,这必然会降低电影公司的利润,但对中国电影发展存在积极作用。
王中磊也说,据他了解,该基金“的确在农村放映和数字化转换的阶段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新影联院线发言人高军(微博)便提出建议,应该取消对国产电影的收取,改为只向进口片收取,这也是另一种扶持。
核实
每部电影收取5%
记者获悉,无论国产片还是进口片,电影局一律从每部影片的票房中提取5%作为电影基金。这一规定开始于2006年。
在此之前,我国从1991年开始收取电影基金,当时的做法是从每张电影票中提取5分钱,比如当时的票价是5元,提取的只是百分之一;到2006年之前大片票价达到甚至超过50元的时候,提取的甚至是千分之一。
而提取方式调整之后,改为从每部电影的票房中提取5%,这也就意味着从每张电影票中提取了5%;以前是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现在是5%,比中国的房价涨得还快。
如此一来,如果一部电影的票价为50元(实际上部分电影的票价远高于此),那它每张票都得上交2.5元给国家作为电影基金。
算账
6年收取近20亿
5%比例虽小,但总的算起来数额庞大。
从2006年至2011年,中国电影的总票房将近400亿(2011年按此前媒体预测的130亿计算),5%就是20亿,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
比如去年全年票房超过100亿,电影基金的总额就超过了5亿;今年若达到130亿,电影基金则将达到6.5亿。而像《阿凡达》、《变形金刚3》这种总票房超过10亿的影片,一部影片上交的电影基金就超过了5000万。
回应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如此庞大的一笔钱,到底用去干了什么?而相关单位并没有实行财务公开。
记者昨日一天十余次拨打广电总局电影专项资金办公室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部的负责人南德山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专项资金的成立是为更好地促进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执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专项资金‘取之于电影,用之于电影’,无论是以前扶持国产影片的制作,还是目前支持新建影院、发展农村和公益电影事业,都发挥了推动作用”。
至于是否会实行财务公开,南德山表示,电影资金办是广电总局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广电总局、财政部颁发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每年接受国家审计署及社会审计所审计,并接受大众监督。
南德山还说,设立专项资金是许多国家保护民族电影的通用做法,如法国、韩国等,有些国家还超过了5%。
调查
去年2450万有账可查
2010年,国家收取的电影基金超过5亿元,到底是否全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尚不得而知。
不过记者发现,其中有一笔投入有账可查:去年底,北京正式建成100家影院,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北京市广电局,向北京UME国际影城安贞店、今典苹果派电影院、世界城星美国际影城、成龙(微博)耀莱国际影城、北京横店影视电影城、北京新影联华谊兄弟影院等9家在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间新建符合补贴条件的影院给予总计2450万元的政府资助。
至于农村电影建设和公益化放映,2010年基本实现了每个村子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但钱到底是怎么花的,暂时还不能找到明确的财务公示。
文/特稿记者喻德术 制图/刘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