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三钗》海报
“八大院线”与《金陵十三钗》的纷争刚刚结束,上周末,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就在官网挂出了《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给电影产业的利益分配提了几条建议,其中包括影城的首轮分账不超50%等。该“意见”引起了行业内外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这是相关部门给《金陵十三钗》“撑腰”;有人指出这是政策向制片业倾斜的信号;也有人认为政府在寻求电影市场发展的动态平衡,一时众说纷纭。
与《金陵十三钗》无关
影院持观望态度广告经营权回到影院手中
《指导意见》的出台,距离《金陵十三钗》的分账之争仅相隔一周,不少人认为这场制片方与院线的风波是促成该《指导意见》发布的直接原因。但上海联合院线副总经理吴鹤沪澄清,这个《指导意见》与《金陵十三钗》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一个月前到北京开会,这个《指导意见》就已经在商讨了;而且关于分帐比例的调整也不是第一次提了,2009年的时候,广电总局就有提出,希望制片方的分账比例不低于45%,这次更高,到了50%”。
吴鹤沪表示,中国的电影产业一直是偏向制片方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该《指导意见》的发布也确实为制片方打了一针“兴奋剂”:著名制片人李小婉(微博)就称这是“太利好的消息”;曾发行了《盲井》、《巫山云雨》等大批文艺片的吕建民(微博)也表示这可以降低投资方的风险,“这对中小成本的电影是能起到保护作用的,说话的时候更有底气,创作者的积极性也会高一点。”
影院持观望态度
新的分帐比例偏向了上游的制片方,那下游的影院是否会受到打击?星美传媒集团董事长就强调,电影产业有四个部分:制片、发行、院线、影院,分帐比例不超过50%的规定对影院的冲击非常大。“常规来说,影院可以获得票房的55%,现在不让超过50%,明年的票房可能会有150亿,这么一分影院少了5%,就少了7.5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院线代表也为此“吐苦水”:“别看影院在分配比例里占大头,但其实利润很低,因为票房收益里15%要给影院的开发商、1%给水电、1%给物业……”
上海博纳银兴影城的陈经理却表明,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到目前为主,我们影院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文件,要求分帐比例不超过50%;而且,这次只是给出了《指导意见》,并没有具体细则,现在我们仍然持观望态度。”
广告经营权回到影院手中
政策偏袒制片方、院线要让利旗下影院,上下游两面夹击的院线又有什么样的观点?吴鹤沪一句话总结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其实是关上了一扇门,再开一扇窗”。他认为,广电总局在进行双向调整,维持电影市场的动态平衡。“除了分帐比例的调整,《指导意见》不是还提出,要把广告的经营权回放到影院手里,按照惯例,制片方本就应该只从广告中抽取部分佣金,而广告如何运营是影院自己的事情。”而且吴鹤沪表示,“影院年度租金不超过年票房的15%”的规定可以成为影院与地产商谈判的砝码,帮助影院和地产商建立合理的对话机制;也能够避免开发新影院时的盲目投资和坐地起价。“制片方和院线、影院都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双方各退一步、相互调整,才能把这个市场做大做好。”
电影学者葛颖教授同时也指出,目前中国电影发展的问题是银幕数量在直线上升、电影质量却难以保证。“银幕数量的增多给了放映方更多的话语权和强势的地位,而只有一流的制片商和导演,像《唐山大地震》、《金陵十三钗》才能与之抗衡。《指导意见》给中小成本电影提供了一条出路,让这个市场趋于合理化,最终确保电影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