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咏麟07年个唱临时取消 歌迷告主办方获赔84万

2012/1/7 10:48:59 作者:小束 来源:女物娱乐网
2007年谭咏麟巡回演唱会湛江站曾因在本该演出的当天宣布“暂停”,且迟迟没有退票或重开消息...

谭咏麟

  2007年谭咏麟巡回演唱会湛江站曾因在本该演出的当天宣布“暂停”,且迟迟没有退票或重开消息,被一名歌迷告状,演唱会主办方、承办方和谭咏麟本人成了被告。记者昨日获悉,这场“不见而散”的演唱会风波,已于2011年12月29日终审判决。

  广州中院认为,谭咏麟因为只是表演者,与原告无法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谭咏麟本人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办方盛典公司和承办方经纬公司赔偿原告人84.56万元。

  2007年发生这场“不见而散”演唱会后,2010年,茂名一歌迷邓某森因持有4050张票价总额156.82万元的门票,声称看演唱会未果,将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深圳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湛江城市经纬广告有限公司以及歌手谭咏麟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票款并赔偿损失共计313.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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