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驾,还超速行驶
杨戈平的女儿还提到,车辆驾驶员刘畅当天是醉酒驾驶,也被媒体和警方证实,事发当天凌晨3时45分许,《桂林晚报》记者来到医院,从车上下来的3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有交警说:“他们都还是迷迷糊糊的,满身酒气,整个事情的经过根本说不清楚。”
而根据刑侦部门的鉴定,肇事者刘畅当日的血液酒精测定结果为149.36mg/100ml,系醉酒后驾车。同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部门检验,确定当时肇事者刘畅驾驶车辆为超速行驶。
此事一经曝出,引发了众多网友关注。桂林当地网友“天上的云走远了”评论说:“在桂林两会期间,在春运整治阶段,在市区繁华路段,在市交警当晚严查酒驾时段,竟发生醉驾狂飙,造成三死两伤的特大交通肇事案,在这种情况下,桂林市人民群众出门回家有何安全感?”
另有桂林生活网网友曝出,肇事者当天下午还用手机发了微博,而同车的女性也发了微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记者发现,肇事者的账号目前已将微博改名,并把发过的所有微博删除。
肇事者已经被监控
昨日上午,桂林警方就该案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公安交警部门已对此事故立案处理,并已向肇事者和死者家属进行通报,并将根据相关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此案。因事故发生造成肇事者刘畅受伤,医院诊断需手术治疗,交警部门采取了对其24小时监控措施。7日上午刘畅已实施手术,但仍在监控当中。
同时桂林市相关部门表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据广州德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天和介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这个条款的实际操作中,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其主观恶性”。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出“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对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参照附发的“典型案例”,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