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Music iStar自拍选(微博区)】欢迎任何微博用戶参加。
2)参赛者透过自己或其中一位乐团成员的微博,将录好的歌唱表演视频上載指定视频平台(含新浪播客(视频分享)等视频网站),再将联络资料(联络人姓名/联络电邮/联络电话)以及歌唱表演视频连结私信到【AMusic iStar自拍选】微博https://weibo.com/amusicistar,即可参选。
3)【AMusic iStar自拍选(微博区)】投片准则:
· 参赛歌曲不限
· 语言种类不限
· 独唱/合唱/组合形式不限
· 参赛者可自选伴奏音乐/自弹自唱/清唱
4)参赛者必须于视频片头说出或加插参赛口号:
“我/我们是來參加AMusic iStar自拍选,我/我们是XXX(个人或組合名字),参赛歌曲是XXX(歌名?原创歌曲请特別注明 )。”
5)参赛者每回合只可投片1次,第2次或以上之投片将不被接纳。
6)参赛者的歌唱表演视频将由黎明(Leon)亲自作首轮筛选,总共三大回合,每回合选出6段入围候选片段,上载官方投票区【乐LOOP】手机App及【www.AMusic.hk】以供微博用户投票,投票机制如下:
·每人每回合限投1票。
·最高票数之参赛单位,将成为该回合之出线歌手。
·出线歌手将由专业团队负责制作及发行属於自己的AMusic歌曲。
7)三大回合内,如有任何符合参赛资格,而又未经入围之沧海遗珠参赛短片在公用视频上引起极大关注,AMusic将酌情提供额外一次复活机会。
8)参赛视频一经入选,AMusic团队将马上透过电邮及微博私信向参赛者索取个人资料,参赛者必须于48小时内回覆所需资料,才可确认入选资格,否则当弃权论。
9)出线单位将於21天内安排专业录音和歌曲制作,及发行属於自己的AMusic歌曲。
10)三大回合过后,15个落选参赛单位将得到一次复活机会,重新上载一段参赛短片供微博用户作复活投票,得票最高之复活者将可后补出线,並重新获得录音及发行歌曲的机会,争夺最终RMB100,000元合约歌酬!
11)最后【AMusic iStar自拍选(微博区)】4个出线单位,将连同【AMusic iStar自拍选(Facebook区)】4个出线单位,同时于微博内开设8个官方认证专页,参与【微博iStarWars】,在21天内得到最高关注人次的出线单位,将获得RMB100,000元歌酬合约,成为【AMusic iStar自拍选】的总冠军。
12)所有参赛者均不得持有任何经理人合约、唱片公司合约及商品赞助合约,以免引起任何(声音及肖象)之版权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