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贯中近日喜事不断,早前荣升父亲,之后在《我是歌手》中人气急升……但人红是非就上门。
涉于去年9月9日的立法会选举日,在投票站内拍照并将照片上载至微博,违反了选举条例,香港警方经多个月调查后,前日在大埔区将黄拘捕带署后,准予保释候查,下月底返警署报到。
昨天下午,黄贯中语带双关在微博中留言“值得,替自己加油!”但有法律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选举条例很清晰,相信黄贯中这次“凶多吉少”。
拍照发微博被拘留
据了解,黄贯中当时秀出照片,大批粉丝还争相夸赞,但他自己在过夜后却把该照删除,黄贯中写道:“删除上一条微博,朋友告知原来这是犯法的,希望不会坐牢,唉!”
据悉,警方经调查后,以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541D章《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将他拘捕,由大埔警区重案组第三队跟进。根据《立法会选举程序规例》,任何人士如无选管会成员或票站主任准许,在票站内拍照、录像或录音,均属违法,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其经纪人则回应指黄贯中已经被保释外出。但因为案件已进入了司法程序,所以不能说什么,总之一切正常。
“知道为何我一直倒霉,做任何事都要比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吗?因为我的‘运气’全部都用在她的身上了。”这是2012年时黄贯中发的一条微博,配图的是他老婆朱茵。随着黄贯中此次走“背运”,这条微博被翻了出来,昨日在微博上狂转。
法律界称“凶多吉少”
此消息一出,引发了网友新一轮的热议。有网友感慨“香港制度健全,明星无特权。”也有网友不断追问:“9月的事现在曝出,何意?”还有网友希望法律能网开一面,“不知情会轻判吗?”
昨天,律师钱志庸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在微博上有一张清楚显示选票及印章的照片,相信其照片亦有显示其投票人的名字及选举日期。再者,在一般的情况下选票不能带离选票区的范围,因此,这些证据已确定事实,歌手黄贯中很难作出任何争议。此外,如果黄贯中已承认他拥有该微博,他亦难辞其咎。
钱志庸说,法律是很清晰的,虽然这事件存有疑点,但认为歌手黄贯中实在是“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