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圈江浙湖上演“三台演义”

2013/4/7 16:36:3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湖南卫视较早便意识到打造节目品牌的重要性,从“快乐大本营”到“超级女声”、“天天向上”,节目的独家冠名都已过亿。湖南卫视今年推出三档唱歌比赛节目,除了“我是歌手”外,紧接着会推出“中国最强音”,下半年还有“快乐男声”选秀比赛。

  版权之争,模式之战

  在世界电视发展史上,中国人对全世界的唯一贡献就是创造了一种叫“晚会”的模式。当电视进入到商业化竞争的时代,晚会已经逐渐沦为明日黄花。西方人通过半个多世纪的研究实验,逐渐把电视节目的模式规律化、系统化和科学化。这一切都是基于你面对的电视观众到底需要什么为出发点的。

  即使中国电视开始出现综艺节目,也都没有花太多心思从消费心理去揣摩观众的喜好,所以,这种单向的给予常常把信号发向了遥远的太空。

  也只是最近这十几年,中国的电视台才慢慢明白电视节目,尤其是娱乐节目究竟该做给谁看,该怎么做的道理。这时,他们才发现,海外的电视台早就习惯了像好莱坞制作电影一样制作电视节目了,是所谓模式。

  在明白了所谓电视节目模式之后,下一步就是拿来。事实上,从第一步开始,中国的电视台就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版权。西方研发出的电视节目模式都是拥有版权的。这也是为什么国外每个电视台的节目都有自己的特点,而我们从来都是“你有我也有”,出现雷同,纯属不尊重创意。

  拿当初比较红的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非常6+1”、“幸运52”为例,这些节目你都能找到原型,但经过我们自己的改装,似乎就没有问题了。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外电视节目公司看到了中国的巨大市场潜力,开始跟中国人做生意。过去中国没有版权意识、契约精神的问题在今天的电视竞争中逐渐凸显出来。你能做我也能做,我做不好也不能让你做好,我做不好但我可以搅局……中国江湖上的游戏规则精髓——也就是没有规则,在今天的电视战争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也许这种不规范化竞争导致的内耗与成本上的相互抵消是中国电视走向正规化进程中必交的学费吧。从另一方面也不难看出,中国电视人在节目创意方面还很落后。

  比如当年胡瓜主持的“非常男女”非常受欢迎,内地很多电视台一拥而上,换汤不换药地推出很多类似节目,但没多久就销声匿迹。模仿、复制、克隆、组合是当时中国电视节目“创新”的主要手段。随着观众的心理诉求越来越高,过去这种模仿方式已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欣赏境外节目。比如台湾主持人蔡康永,他很少出现在内地电视媒体上,但是在这边的人气很高,就是因为他主持的“康熙来了”通过网络在受众中有很大影响力。当观众看到更好的境外电视节目,就会对内地的电视节目有了新要求。

  所以,一些电视台开始通过购买国外版权,然后再做一些本土化改造的方式来创新节目。即便如此,也常常引起版权之争。江苏和湖南两家卫视在节目版权问题上已经出现过两次纠纷。一次是“谁敢来唱歌”,一次是“我们约会吧”。

  “谁敢来唱歌”的版权来自英国ITV公司,后来被江苏卫视买下版权。但几乎在同时,湖南卫视也推出一档类似的节目。

  王培杰说:“过去,我想做很多节目,可能我没有这样的决策权,但不代表我不了解、做不出来这些节目,可能我少的是通过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当时湖南卫视做的一些东西,在外面我都看过原版,我也想,可能某些东西做出来会不错。但当你没有话语权或者说政策不给你这样的土壤的时候,你是没有办法做的。湖南卫视做的节目,可能观众会很喜欢,因为他们没有见过。但说实话,当时我并没有觉得它多好,我觉得这也是我可以做的。我从1998年开始,一直在研究境外节目。当时我在关注台湾地区的节目,慢慢我又觉得,台湾的很多东西,原来是从日本来的。我又去找日本的东西,知道了很多又是从欧美来的。我们这代人,当时很多朋友都在国外,我就会让他们给我录节目,把录像带给我寄过来。到了2005年以后,国外觉得这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了,所以就有国际公司愿意把这些东西输入到中国。一方面是因为国内确实有这个需求,另一方面就是老外确实也想开拓这个市场。湖南最早接触国外公司,但他们不规范,他们看了之后也不买版权,就自己做了。2006年以后,我们有这个竞争了,我就主动和外国公司接触。老外的政策就是一开始先给你比较低的价,让你有知识产权的意识,之后又慢慢涨价,现在这个价格就和当初价格差了将近10倍。”

  2007年,因为在英国ITV公司购买版权的问题,江苏与湖南第一次出现版权纠纷。王培杰说:“英国一家公司在做一个唱歌节目的样片,当时样片还没出来,我们就和英国公司敲定了这个节目。第二年样片出来,我们从英国公司买了100期节目。这家英国公司在中国有个办事处,办事处的负责人同时也把样片送给了湖南卫视,湖南卫视并不知道我们已经和英国公司签约,便做了一个一样的节目。”

  这个节目做出来后,江苏卫视叫“谁敢来唱歌”,沿用了原版节目的名称,湖南卫视叫“挑战麦克风”。王培杰说:“当时从英国买这个版权,我觉得它不会被复制,因为打分机器是英国那边研发出来的,他们把制作宝典给我们,其他台是模仿不了的。谁知道湖南卫视找了一个公司,做了这个软件。后来英国那边也去找他们,他们不承认,就把那个节目改来改去,搞成几个队在竞争。因为国外也有竞争,ITV出了一个这样的节目,BBC觉得这个不错,又做个不一样的,接着研发了一个东西。湖南相当于把BBC的和ITV的做了一个杂交,觉得自己的和英国的又不一样了,英国人拿他们也没办法,闹了半天,也动用法律了,还是没办法。最后英国那边赔了我们钱,因为我买的是周播,而湖南是从周一到周四这样消耗,我们就太冤枉了。”

  但湖南卫视认为,这个节目是他们原创出来的,会借鉴一些外国节目模式,但有很多独创的内容。李浩说:“这个节目他们原来叫‘WhoDaresSings’,我们当时没有太多看到过这个节目,我们的节目叫‘挑战麦克风’,我个人感觉形态上完全不一样。这个节目还是原创性很强的,做到第三季时候,英国的BBC也关注到这个节目,他们后来把这个节目模式的全球发行权都拿走了。这也是我们第一个形成模式的节目,现在卖到了十几个国家。我们还是有很多创新的内容,例如歌曲接龙、隆重大PK还有高科技,这个国际竞争模式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一个模式有两三点是其独有的,就可以成立。例如‘超级女声’,最开始老外也是觉得抄袭了他们的,近两年我们也希望把这个节目整理成一个模式给卖出去,我们通过Fremantle跟‘选秀之父’西蒙·考威尔做过交流,他目前也挺认可‘超级女声’的。我们还参加过一个去日本的访问团,我在NHK做过一个演讲,正是‘超女’特别火的时候。当时日本人特别关注两个事情:一个是为什么蒙牛能够通过冠名‘超女’卖出了二三十个亿,他们特别不理解这两样能结合得这么好。第二就是,他们认为这个模式是非常有价值,而且独创性完全成立。”

  所以,当江苏卫视打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时,湖南卫视也做出回应:不怕打官司。李浩说:“我觉得江苏卫视在一个阶段,特别喜欢绑定我们炒作。从跨年开始,到‘非诚勿扰’的推出,都是这样的。‘非诚勿扰’他们还有盗版的问题。”

  第一次版权纠纷最终不了了之。接着就是“非诚勿扰”。2009年12月底,湖南卫视推出了一档婚恋节目“我们约会吧”,买自英国Fremantle公司的节目“TakeMeOut”。但不到一个月,江苏卫视推出了类似的“非诚勿扰”,围绕这个版权问题,双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争议。

  王培杰说:“2009年五六月份,我们客户联合利华想做一个男女搭配的节目。因为他们是大客户,一年就给我们一个亿。客户有需求,我们就做方案。于是我就开始找国外一切和男女有关系的节目。我们之前做过一个唱歌节目叫‘绝对唱响’,包括‘名师出高徒’,都是我们原创的。当时做‘绝对唱响’,我们积累了很多配对方面的经验,联合利华就是看中了我们当时‘绝对唱响’中的很多东西。8月份,英国有一个公司推出一个相亲节目,我在10月份就和他们签意向书。签了之后,湖南那边就知道了,他们就去找英国公司中国办事处跟我签约的这个人,想去压他,压不动,他们就去找英国总部,因为湖南卫视之前跟他们有过合作,买过他们一个叫‘足球小子’的节目。湖南卫视当时在全国又排第一,英国人就觉得卖给他们比较合适,就逼中国公司卖给湖南。这个过程一直纠结到12月份。但我实际从7月份就开始做方案了,所以‘非诚勿扰’并不是一下子做成的,我之前花了半年来做研发,准备了很久,而且很多东西是基于‘绝对唱响’。湖南台的目的是什么呢,前一年说我们盗你的版,现在我们要逼着你来盗我们的版。当时我就跟英国的中国公司说,你不卖给我也行,损失得你来赔。他们知道中国电视的情况,反正就是‘我也不管,你们拼制作去吧’。后来因为‘非诚勿扰’这件事,这个人也被他们公司开除了。所以后来‘非诚勿扰’出来之后,比‘我们约会吧’做得要好得多,因为我准备了很久,而且用的是‘绝对唱响’的核心。比如说,我用三段VCR带出每一段的谈话内容。原版不用VCR,原版开头是个GameShow,是个游戏,而我是要把它做成真实生活的反映,所以我就用VCR,包括嘉宾的婚恋观,所有的谈话都是围绕这个来展开,包括乐嘉、黄菡的使用,原版都没有。所以,为什么湖南台的一开始要翻个墙、走个黑屋子,因为他们是把它当作一个游戏来做。他们按固有的惯性来做这个节目,是要把它做成综艺节目。我做综艺节目做不过湖南台,但我有我的特色,走生活化路线,我们比他们要强。我们最擅长做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中国人还是一个比较喜欢看剧的观众群,只有人物之间有关系,才能有剧情。当然这个剧情不是编出来的,而是一个在情境中被激发营造出来的。我擅长的其实就是真人秀,我给你一个空间,再制定一个规则,你在这个规则前提下,把最真实的状态表现出来。我们做的是真人秀,他们做的是综艺节目,这就是我们区别。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能成功,它到现在还没找到方向的原因。”

  对于出现的版权之争,版权方似乎也不愿介入太深,他们知道,中国电视节目制作水准正在进步,但在节目创意方面还没太多经验,所以市场很大。不管哪家电视台,都是商业合作对象,当出现版权纠纷问题,他们也是态度暧昧,谁也不想得罪。这样把烫手的山芋丢给了中国人。

  如果说江苏卫视在“WhoDaresSings”的版权上吃了湖南卫视的亏,那么在“TakeMeOut”的版权纠纷上又扳回一城,两家卫视算是“理”尚往来吧。总体讲,这两次版权之争,占便宜的还是江苏卫视,“挑战麦克风”已经停播,而“非诚勿扰”仍在热播,收视率一直压着同时间段的“快乐大本营”,后来也超过了“我们约会吧”。“非诚勿扰”所带来的广告收益,用王培杰的话说就是:富可敌台。它现在的品牌价值达15亿元,仅次于“新闻联播”(54亿元)和“焦点访谈”(20亿元)。

  李浩说:“版权之争恰恰反映了创意的价值,也反映了创意的不容易,好的创意就那么几个。我们所谓的现象级的创新,能够引起媒体跟进式的报道,三年以上连篇累牍以及微博讨论的节目太少了。”

  争议归争议,私下里,湖南和浙江两家对“非诚勿扰”还是暗赞有加,因为“非诚勿扰”的制作班底都是做新闻出身,他们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情的敏感度和接地气程度比较高,选手挑得比较入味,在内容和话题的选择上更能触动观众。王培杰说:“我比较喜欢做普通人参与的节目,因为普通人的数量是很大的,什么人都有,他代表了不同的思想、阶层、个性、文化。我只要是基于这么一个大的量,那么选出来的人,才能是关照当下的生活。过去常说‘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其实我非常反对这句话,我觉得艺术源于生活,但未必高于生活,甚至是低于生活。因为生活的丰富性是电视不能穷尽的。‘非诚勿扰’好看,因为上节目的每一个人,都是百里挑一,他肯定是有特点的。我们实际是把‘非诚勿扰’当成一个新的‘实话实说’来做的。”

  在采访王培杰的时候,他的谈话不断被电话和短信打断,因为他必须要处理完一件事,这关乎江苏卫视下半年的节目,关乎几千万元的投入,关乎竞争对手。他必须搞定中国跳水队以及一些知名的退役的跳水冠军,因为4月份推出一档新节目“星跳水立方”要和国家游泳队合作。“星跳水立方”是江苏卫视从德国BanijayInternational模式公司购买的一个版权“HighDiving”,该节目在德国推出后,创造了新的收视纪录。美国FOX公司也引进了这个版权。2012年,荷兰模式公司EyeWorks也推出同类型名人跳水节目“名人四溅”(CelebritySplash)。结果导致德国公司将荷兰公司起诉到国际法庭。在此期间,浙江卫视将荷兰的版权引进到中国。

  这又是一桩相当戏剧性的竞争。在欧洲,不管德国还是荷兰,即使有版权上的争议,也只停留在法律层面,但同时被引进到中国,就又要面临收视率、明星资源、场地资源的争夺,是硬碰硬的较量,一场“肉”搏战在所难免。相信在这两档节目推出后,两家卫视无可避免会掀起新一轮口水战。

  王培杰说:“这个明星跳水节目我们去年9月就开始准备了。湖南筹备‘我是歌手’可能更早,他们做‘我是歌手’,还是把歌手打回到普通人状态。‘星跳水立方’也是把明星打回到普通人。这个项目几年前就和德国人谈过,当时觉得时机没到,明星是不愿意来跟你玩的。到去年我才决定做。去年11月4日开的2013年招商会,把这个项目公布了。浙江卫视听说我们做明星跳水,他们就把荷兰的版权买下来了。当年‘非诚勿扰’差点就被他们的‘为爱向前冲’弄死。”

  可是江苏卫视又不能不做,之前已经投入了不少钱,但是王培杰对这个节目充满了担忧,他说:“‘星跳水立方’非常非常难做。第一,能跳水的艺人很少,80%的女明星肯定是整过容的,整过的肯定不能跳,那剩下的女明星就很有限了。第二,能帮助做跳水节目的资源无非也就国家跳水队,还有几个很有知名度的教练,比如高敏、田亮。我们11月宣布,12月,他们知道有一个荷兰版本,就把那个版本买了,然后就去国家跳水队挖人,加倍给钱。我签哪个明星,他们就去找哪个明星。做这个节目要占用明星很多时间,他们原来参加一个节目,录完就走。跳水节目得训练,至少30个小时,相当于他们以前参加10次节目录制。训练完了后,才能录制这个节目。我本来已经很困难了,而且资源也很有限,然后他们就来添乱了。而且你明明知道我做,你还来做这,结果可能都做不好。因为这样就意味着资源一稀释,明星一稀释,然后精力就全放在互相搞来搞去上面,怎么还能把一个节目做好?所以这段时间,我隔两天就要跑北京一趟。”

  最初,王培杰估算一个明星的成本下来大致要10万元,但浙江卫视的介入,可能成本就会提高几倍。30多人十几场节目,总直接成本就会增加到3000多万元。最后节目播出后在收视上双方都会稀释对方,品牌的影响力也会打上折扣。“但是钱不是最根本的,明星还会看这个节目会不会给他们带来价值提升,因为跳水能表现人积极勇敢的一面,你敢不敢从10米台上跳?你跳,那么你的形象会得到提升。将来可能从其他地方得到价值的提高。明星也会看本身节目平台的影响力怎么样。”

  因模式和版权问题,常常引发卫视台之间的口水战。各家卫视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指责“敌台”绑架自己炒作,指责对方抄袭剽窃,指责对方弄虚作假。从媒体到网络,互不相让。口水战何尝不是一个节目呢,它是商业竞争中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吵的节目有收视,媒体和公众的话题会转换成收视率和品牌效应。卫视的战争体现在各种层面上,明里暗里。这种“隔空脱口秀”是否也算一种模式呢?所以卫视台也逐渐明白口水战的商业价值,优雅与粗俗齐飞,竞争共收视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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