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这说明老百姓对保护好生态环境有着非常强烈的期待,这也是对美好生活期待的一部分吧。
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在发展中把生态环境破坏了,再治理,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特别是有些地方,像重金属污染区,水被污染了,土壤被污染了,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至今没有恢复。中国是一个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某些国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是走不通的。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强,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三十多年来的快速发展中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走老路,去无节制消耗资源,去不计代价污染环境,难以为继!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别无选择,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必须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就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犹如“指挥棒”,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是最重要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快建立土地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