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北
导演张扬的《皮绳上的魂》正在西藏拍摄,日前因剧情需要演员要杀死小鹿,为求效果,导演执意要拍,然后小鹿就真的被杀。据悉,在场多人看到这一幕落泪,更可惜的是被杀的鹿已怀孕,此事媒体已周知。“同类事件如果在国外会以虐杀动物罪上法庭。”,网友京八婆微博爆料,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网友的关注。 (10月23日人民网)
昨日,有网友曝料称张杨导演在新片《皮绳上的魂》拍摄期间,因剧情需要“强行杀害怀孕母鹿”。虽然随后剧组工作人员解释称该鹿是食用鹿,而且也未怀孕,但这一消息还是引发网友们对影视作品拍摄过程中如何保护动物的热烈讨论。而当事人导演张扬在事后不接电话,不做任何回应,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能做出来的。
且不说鹿是不是养殖的,是不是有孕在身,退一步讲,即使是养殖的,就一定要被虐杀吗?剧情需要就要虐杀动物?功臣就该被埋葬?试问此种结局如何能让人满意?动物也是生命,不管是珍惜的保护动物亦或是普通的动物,都应有受到尊重的权利,虐杀不仅是对动物的残忍,更是对自身人性的泯灭。人也是高级动物,难道剧情需要杀人,导演您也会去杀人吗?这种做法从根本上就是不可取的。虽然我国没有法律作为强制力约束制约,但是如果有一点点人性,一点点良知,就不会拿虐杀动物做题材做文章,让其成为你剧片里的噱头,成为谋取利益的牺牲品。
当今社会,随着动物保护协会的干预和社会舆论的推动,纯为追求效果而虐待、虐杀动物已被公认为是不道德行为。在我国,目前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中,对“动物演员”保护没有任何明文规定,只能靠剧组的自律。但是,在国外已有条文保护普通动物,优化动物演员待遇。与国内相比,观看国外电影时,我们常在影片结束时看到这样的声明:本片制作过程中无动物受到伤害。由此可见,我国的影视行业亟需规范一些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加强对动物的保护,而不是让其被“牺牲”,甚至虐杀。
在我国,目前更多的还是依靠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呼吁,以此来唤起影视从业者的良知,但是,在笔者看来,仅仅这些是不够的。国家还应出台相关法律以规范影视从业者的行为,同时影视从业者更应加自身的道德修养,不要触碰道德底线,为国人所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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