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昨日上午,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由于有自首行为,且认罪态度良好,张默最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默是从去年7月29日开始被拘留,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计算,如果张默不提出上诉,本周五即可获释。
为何与房祖名刑期一样?
张默与早前宣判的房祖名一样,被判罚六个月有期徒刑。有网友认为张默曾经因为吸毒被刑拘,此次属于“二进宫”,理应比房祖名判得重。
此案审判员也在微访谈中对此作出解释:“首先,自己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属于违法,后者才是犯罪,本案是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对两次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作出的认定。其次,构成累犯的前罪必须是犯罪行为,只是自己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张默不构成累犯。这种违法行为属于劣迹,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