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
去年12月25日,歌手尹相杰在家中被查获毒品,2月28日上午,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尹相杰当庭自愿认罪。经过40分钟的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尹相杰因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就在2月15日,尹相杰刚刚在看守所度过了自己的46岁生日。
辩解:应酬多吸毒为了醒酒
上午9点,戴着黑色框架眼镜、身着便装的尹相杰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检方称,2014年12月25日14时许,尹相杰在朝阳区家中被查获,民警当场起获毒品15份。经鉴定,毒品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净重13.93克,氯胺酮净重0.04克,大麻净重1.02克。上述毒品均被收缴。检方认为,尹相杰无视国法,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指控,尹相杰表示认罪。他说自己是在居住了两年的天鹅湾家中的房子里被查获,并直言自己并无毒瘾:“起先接触毒品是在2013年,参加一些重要场合使我压力特别大,这些毒品有助于缓解和排除我这些压力,我本人对毒品并没有什么瘾。”尹相杰表示,“工作量大,年底活动也多,也需要喝酒应酬,我为了醒酒,或者在工作时利用毒品熬夜。我当时为了醒酒并保证第二天活动质量而吸毒”。
最后陈述阶段,尹相杰连说三声“以我为戒”:“此事给大家添了不少麻烦,媒体朋友雪天来也不容易,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在本来应该回报大家的时候,却做出了如此丢脸的事,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以我为戒、以我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