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法律不能界定 维权遭遇难题
零点乐队吉他手大毛表示,“零点”歌曲是集体创作,因此任何个人不能擅自用于商业演出。
“此次起诉,为何原告不是‘零点乐队’,而是乐手个人?”对记者提问,大毛表示是律师的建议。
他坦言:“乐队只是音乐圈里的名词,它不是法律名词。它不像公司,公司是独立法人,因此成员们只能各自起诉。”
记者就此追问:“既然乐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那么如何界定你们才是真正的零点乐队,而周晓鸥不能代表零点乐队呢?”
这个问题,让这位著名吉他手沉默了半天:“这是个空白点,可能会给我们维权带来一定困扰。”
他说:“国内的音乐人,以乐队形式出现的大约占到四分之一,摇滚乐更是以‘某某乐队’为主要形式。早期的黑豹,窦唯是主唱。如果窦唯也说那些歌是自己参与写的,自己也拉支队伍去演‘黑豹’,真正的黑豹还能干吗?”
业内说法
版权、演出权归属
靠协议约定
《信乐团(微博)》以及Beyond鼓手叶世荣(微博)的经纪人乐乐表示,在法律方面,目前中国确实还没有这方面的相应规定。
乐乐表示,一个乐队从不成名到成名都有个过程。刚开始的时候大家是为了音乐走到一起,但红了以后,各种问题就暴露出来。在法律上有空白的情况下,在版权、演出权等问题上的保护手段主要靠协议约定。
乐乐说,据他了解,黑豹主唱窦唯离队时,曾和其他队员签过协议,约定窦唯此后不再打着黑豹乐队(微博)的名义唱歌,其个人也不得在公开场合唱黑豹的歌。
资深演出商李明华表示,到底谁能代表乐队,目前确实没有相应的法规来规范,或者说能帮演出商鉴别。
“我们也不能简单地从人数上判断。不能说,大毛一方4个人,周晓鸥那边一个人,就认定大毛他们能代表零点乐队。还有一个情况更复杂,比如Beyond,解散了以后大家各自单飞,都是各自一个人,你说谁能代表?”李明华说。
李明华无奈地表示,“说实话,我们也分不清到底谁能代表乐队”。因此,演出商的自我保护手段也是签订协议。“只要在合同上写清楚,是代表Beyond乐队,我们就会去合作。只要合同上注明‘某某乐队演出’,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我们就认。”他说。
专家说法
周晓鸥是否侵权 专家意见不一
在周晓鸥单飞,是否能唱零点老歌的问题上,知识产权专家的意见也有分歧。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瑛(微博)认为,“如果这些歌是‘零点’集体创作,周晓鸥未经其他成员授权演出,侵犯他人著作权。”
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集体创作的作品,成员共同享有著作权。就算不能协商一致,其他人也不能阻止周晓鸥演出,但周晓鸥应该将所得收益合理分配给其他人。
呼吁部门立法 规定乐队权益
在解决“谁代表乐队”的问题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明等法律专家认可音乐圈内的“协议约定”做法。
刘瑛表示,乐队成员可以把“零点乐队”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成功后,周晓鸥再以“零点乐队”身份唱歌则侵犯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