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霍思燕第一次走上金像奖颁奖典礼的红地毯,她大胆的装扮漂亮谋杀了无数菲林。从“水晶之恋”广告的清纯女孩出道到《我要成名》一战而红,这其中的转变不可谓不惊为天人。
礼毕,片中男主角刘青云摘下金像奖桂冠,而她一无所获,仅因为那件衣服成为港民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后她悄然回去拍剧,一系列角色却慢慢蜕变。旁人给她养分塑造人物,再演出来纪念滋养她的人。渐渐成为收视率王牌。
此时的她,犹如一只午夜飞行的猎豹,目标锁定,步步逼近。
她在盛世绽放
小时候,她记忆中的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称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是方便。那时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会有剃头挑子的“唤头”、磨剪子磨刀的“惊闺”、算命的盲人吹的短笛的声音。
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反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北京妞霍思燕就是在小贩的叫卖声、虾米皮熬白菜、臭豆腐的“千里飘香”、杀棋、聚酒、会鸟、旧房檩、断砖墙中长大。
16岁那年,她还是《泰坦尼克号》随片广告“水晶之恋”中那个长发飘逸、如梦似幻的白色小天使,“水晶女孩”从花海里平地飞升,在船头男伴的怀抱里挺胸抬头。
她那少有的纯情在电视上的俊男美女中显得格外脱俗醒目。那时候,她还在上高中,广告导演看了几百个试镜头的女孩,最后还是被她清澈的目光所吸引。于是,北京小妞霍思燕来到南方,拍摄了她的第一条广告,她在《我心依旧》缠绵深情的音乐声中变成了“水晶女孩”。
那时候的她是清纯的。
瓜子脸、柳眉、月眼、薄唇,还有那宛若桃花的笑容。这张脸,这五官,若是在俗世,又该是怎样的鲜活美丽,偏偏她选择的是演艺圈。在个性美,可爱美大行其道的今天,她只能去做风尘的飘零燕,俗魅嚣张的烟柳,不得人心的情妇。观众记住的,除了脸熟,还是脸熟。
财富、家庭背景我们不推崇,个人态度才重要。不管你是名媛明星还是平民草根,所有热爱美的,为美添光加热的人,我们都为之疯狂。《我要成名》后沉浸了4年,从《龙凤店》的话痨公主,到《迷城》中发廊洗头妹,再到《绝命岛》的小太妹,直至《精武风云》中的悲情角色,霍思燕一下子交出4份响当当的大礼,那双如猎豹般美艳却凌厉的眼睛,锁定的猎物,终会尽收囊中。
龙套、配角,数来数去,她还真是做了一大车。大半是徘徊在烟花柳巷,眼神妖媚青烟缭绕的舞女、歌女、妓女、坏女人……只是两眼,那份说不出的风尘之艳,却已入了她的身。
她的故事和经历,让人觉得,这个女子的风尘之感,也应该是淡淡的,不张不弛,恰到好处。那一头垂顺的秀发,配上嘴角的一抹浅笑,顾盼流连,柔情千万风尘间,男人们众里寻她千百度,就是她了。
女明星要上位,方法不外乎是绯闻、性感。霍思燕决定不靠男人,要靠自己。她知道身材美貌是女人最犀利的武器,所以她是聪明的。
电视萤光幕上看到的霍思燕,性感美艳,骨子里的风情迷倒了不少男观众,私底下的霍思燕亦美艳动人,举手投足均充满摄人的魅力,但更吸引人的还有她那不拘小节的性格,随和而亲切,而且相当地愿意迁就他人。
套用李清照的词来写她,风往尘香,风尘——是霍思燕给人最初的印象。风尘,在她的身上说不尽也道不完。模糊着的角色,从尘世中的烟花女子开始,零星着的回忆,记住的只有那眼神中的一抹娇艳。
她的故事,是那么简单,平凡:拍广告出身,小有名气;入行演戏,默默努力;年复一年,依旧如故。而如今,花落花开,她依旧是在俗世里开放的那一朵美丽的花,摇曳曼妙,无足轻重。一直一直,直到沉香尽,流水失。
美丽,她有,尽管是凡尘中的那一类尤物;演技,她亦有。也许,是流星划过夜空的一瞬间,也许,就是一辈子。
风过留香,花已尽然。
午夜,是夜晚中最黑暗的一段时间,它充满了生机与绝望,每夜每夜,它都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某一个女子的身上绽放风情,而这个女子就是霍思燕。空气里一点若有似无,淡淡浅浅,挑动人心的魅惑,然而,却是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