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张林(艺名张博)容留他人吸毒案于7月22日9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通过视频直播及图文播报的形式公开审理了此案......
综上,根据被告人张林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林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在案之物品,予以没收(清单附后)。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附:没收物品清单
锡纸1张、塑料瓶1个、玻璃壶1个、塑料管8根、木盒1个、玻璃瓶1个、塑料壶1个、红色烟嘴1个、烟纸2张、布包1个、皮袋1个、玻璃管6个、铁盒1个、塑料袋3个、玻璃壶1个、玻璃壶1个、包装纸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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