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明星杨洋消息  阳光男神新戏上档并且否认拖欠违约金

2015/7/24 21:08:10 作者:O1-chenz… 来源:女物娱乐网
《旋风少女》是杨洋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担任男一号,其原著作者明晓溪直言“杨洋就是我心中的若白”。杨洋每天坚持训练,虽苦不堪言,但也练就了一副养眼的好身材。

明星杨洋

综合以上事实及法律情况,

一、杨洋先生与荣信达公司之间的经纪合同已经确定地于2014年4月29日解除,自此之后,双方之间无任何经纪关系。
二、荣信达公司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已经被法院依法全部驳回。微博中所谓“终审裁定于2015年6月18日,也就是杨洋和欢瑞解约后的六天后,判决杨洋解约成功”与事实及法律不符。荣信达公司的上述申请自始至终未对生效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内容产生任何影响
三、杨洋先生已经积极、完整、诚信地履行了仲裁裁决中的全部付款义务。即使荣信达公司未实际取得相应款项,也是因其怠于领款的行为所造成的,与杨洋先生无关。
四、就上述仲裁及诉讼相关事宜,杨洋先生本着诚信、公开的原则,均已经完整、充分、及时地向欢瑞世纪公司及其他合作伙伴进行了披露,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欺瞒情况存在。
本律师已经依法对上述微博的发布人信息、发布信息内容进行了全面而必要的证据收集及保全。
上述微博内容严重失实,并对截取部分裁决书内容断章取义,误导公众,带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上述行为对杨洋先生的形象、人格造成了严重损害,对杨洋先生及合作方的工作造成了严重困扰。上述微博账号运营及发布主体已经涉嫌侵犯杨洋先生的名誉权。同时,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捏造、篡改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且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即构成侮辱诽谤的刑事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如上述侵权信息进一步散布,上述微博运营及发布主体以及组织、指使其进行散布的主体均涉嫌触犯刑法。
综上,请上述微博运营及发布主体于本声明函发出之时,立即删除上述微博的全部内容,并保证在此之后不再发布任何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失实信息。否则,本律师将根据委托人的授权,对上述主体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向行政、司法部门举报、报案、刑事自诉等一切法律手段,以捍卫基本事实,维护杨洋先生的合法权益。
清者自清,谣言止于智者。在此,杨洋先生本人也恳请广大媒体朋友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尊重客观事实、国家法律及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判,如实报道和传播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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