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李小龙于1973年7月20日猝死后,当天香港各报以头条新闻报道时,均末直接出现“谋杀”字样,而大多以“暴毙”为题报道。当时医院并未证实死因,因为当时未开尸剖验。但第二天,香港《新星日报》以“独有可靠消息”揭露李小龙某夜是死于女影星丁佩室内。随即英文《星报》等诸多报刊大肆披露,其中包括警方发言人、警员和医救人员的证词。然而,丁佩对报界矢口否认,小龙之妻莲达及其它有关人员也证明李小龙非死于丁寓。后来据香港警方调查及尸体解剖证明:李小龙实死于脑肿疡病,没有被谋杀致死的铁证。
但从以后事实来看,李小龙确实死于丁佩寓所。当日下午2时李小龙与邹文怀(《死亡游戏》制片人)至丁佩家中。其间三人前往一家餐馆进餐后又归来。李小龙即感头痛,丁曾给他几片阿斯匹林。李服后躺下休息,晚10时左右邹、丁均发现不妙打电话叫医生,送往伊莉莎白医院,抢救无效而于11时半死亡。人们分析这其中有很多疑点。一种说法是当日下午李小龙他独自留在公寓,6点有人听见他大叫并撞击大门,晚7时好友陈正从李家知悉李小龙已死亡。而守在李小龙身边之人却说是9点半发现昏迷,2个小时后即死去。那么按陈正之说即可见李小龙并未外出吃饭。可见最关键之疑点即4时至7时、7时至10时是非常可疑的空白点,但当时香港警方并未传唤陈正出庭。很多人认为莲达、邹文怀、丁佩三人证言有可疑之处,尤其7时通知李小龙噩耗那个“当事人”,当时控方、法庭、律师均不置可否。这就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