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李小龙以他热爱祖国、渴望祖国强盛的赤子之心及高超绝伦的武功和演技,受到了港台、东南亚、大陆及全世界华人的衷心热爱。可惜,这位武术大师和影坛巨星。
1995年,一本名为《李小龙之死》的出版物在曼哈顿上市,作者声称对李小龙之死负责,即投毒致李小龙于死命,书中所讲药性与病理均与李小龙之死症状相同。但可惜多认为此说荒诞不经。其实,当年李小龙死后,美国人艾伯嘉即认为是投毒谋杀,凶手所用草药在人体死亡后迅速分解,警方尸检亦不会发现。另外,李小龙极力倡导中华武功,在美国得罪很多武林中人,多次遭人暗算,到香港后与武林中人亦交恶有加,因而亦不排除遭黑道用非常手段暗杀。
可资证明李是因病猝死的,最有说服力的材料是:李小龙死前的照片证明他情绪很复杂,脸色阴沉,愀然不乐。很多人还发现他死前性情暴戾,反复无常。他在美国签约拍片受阻,返港后又与“嘉乐”公司拍片发生矛盾,曾持利刃欲刺导演,后受警方干预才告了结。后来为此事在电台解释时,又不慎(有人说是故意)将电视台记者撞倒,时值香港推行“反暴力运动”,遂引起轩然大波。李小龙精神极度压抑,临死前几天又与一位记者发生争执,又欲拿刀“斩你几刀再说”,记者当然狼狈而逃,然而又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而不息。几天之后,李小龙便猝然死去。由此看来,从表面上看李小龙还是不能认定死于谋杀。关键是李家属并未提出诉讼和控告,而最有权威盖棺定论的仍然是香港警方的检验结果,这实际等于是警方出面否认了“谋杀”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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