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电影《特殊身份》,内地导演耿卫国(又名檀冰)与香港男星甄子丹发生纠纷,檀冰于2012年5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一系列针对甄子丹的言论。2013年,甄子丹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檀冰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经济损失500万元。
17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檀冰构成名誉侵权,支付甄子丹精神赔偿5万元并书面在媒体致歉。
檀冰与甄子丹纠葛
缘起三年前
功夫明星甄子丹与导演檀冰的“纠葛”起源于三年前,当时在爆出《特殊身份》剧组甄子丹与赵文卓不和传闻后,檀冰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甄子丹利用强权导致他倾家荡产、电影梦破碎,事后他将发言稿上载至实名微博。
2013年,甄子丹针对上述言论向海淀法院起诉檀冰。甄子丹诉称,其从1982年开始从事电影工作,出演多部电影。2012年初,甄子丹应星光灿烂香港国际传媒有限公司邀请出演《特殊身份》。2012年4月以来,被告檀冰多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博客、新闻媒体等途径发表不实信息,公开散布针对甄子丹的不实言论。
甄子丹诉称,檀冰在报刊、网络媒体中公开散布捏造的、虚构的针对他的不实言论和谣言,污蔑其“利用强权迫害檀冰,致使檀冰倾家荡产”,并无端指责他“随意炒监制、炒演员、炒剧本、炒导演、炒投资人、炒项目”;污蔑他“拒绝返还1500万元片酬”、“拒绝办理解约手续”、“侵吞其数百万元(或三千多万)投资”、“抄袭檀冰的剧本”及侵犯檀冰著作权;甚至使用“霸占”、“强盗”、“强权淫威”、“丧失良心和道德”等带有贬义的词语辱骂、诋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