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主张“名誉权”应如何把握?
法院判决指出,因身处演艺界,演艺人员不能因存在部分负面评价,即认定贬低演艺人员的人格或职业道德。檀冰所述甄子丹本人形象与其在银幕上塑造的英雄形象不符并无事实根据。
其次,公众人物因其公众性和公共利益性,与一般社会公众应有所区分,其应对舆论监督可能造成的轻微名誉损害予以忍受,此为对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的相对弱化。
甄子丹作为公众人物,其应对舆论评价尽一定的恪守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对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的弱化有严格的适用范围,仅在正当舆论监督和侵害名誉权之间发生冲突时适用,且该舆论监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批评、揭露的事实客观、真实;
2.报道言辞不得使用具有恶意的词句,不得从人格上进行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