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身”是棋局中的必走的一步,只有这样才能将整个事件画圆满,不留破绽。的确他们做到了,不过意料之外的是“第四个人”并没有淹死,他与真相一起浮出了水面。
第二个局是解答题——凶杀真相到底如何?
真相涉及到真实的犯罪现场、犯罪过程和凶手。而这个局才是整个案件的核心局,它本应有一个更加精彩的解密过程。结果影片直接把这个见证奇迹的时刻,丢给了“第四个人”,出场理由是:因其他案件被捕,且参与了许多大案,知道自己会有什么结果,于是把做过的全撂了。
对于这么草率暴力的填坑方式,我只能说,算你狠。
其实这样的处理方式,虽然差点火候但也说得通,如果你仅仅希望有个大反转的结局的话。
但我想第二个局存在的目的一定不止于此,《烈日灼心》的野心并不只是为了说清楚一场案件而已。
《烈日灼心》套了一个精彩的犯罪故事的外壳,但事实上它在探讨善恶、人性,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是它“想要”讨论。
第二个局本应该把对人性思考推向顶峰,但是仓促间,有些话就含在嘴里了,囫囵间也没表达清楚。于是电影结尾就进入了问答模式。
首先派出真凶,说:人我杀的。并抛出问题,不是凶手他们为什么会死?然后警察师傅站出来了,说:阿道和小丰提前串好供词,一起认罪。又抛出问题,他们为什么一心求死?这时伊谷春举手了,说:孩子不是弃婴而是被害女孩的孩子,他们求死是为了给她一个安稳的将来。最后连智商160的老陈都站出来了,说:恩,你们说的对。于是《烈日灼心》终于把自己要表达的主题表达了出来,真是捏了一把汗!
就结构来讲,两个局都设的不错,但解的仓促。
第一个局能解开是伊谷春意料之外地获得了房东的窃听内容,跳过了同性恋的证明题,直接找到证据。
这虽然有点误打误撞的意思,但至少是主动出击。
第二个局解的有点天上掉馅饼的意思。
连我都替三兄弟不值,我辛辛苦苦设这么两个局,你就这么乱解?
不过这也没必要太计较,影片中不也说了,毕竟有两个字叫“天谴”。人算总不如天算,是吧,一切都是天意。
反过来,从设局的角度来讲,第一个局明显更加合理。
伊谷春坚信凶手不会是同性恋,辛小丰伪装成同性恋,逃脱怀疑。因为同性恋者和凶手两种身份在此案中是矛盾的。
但在第二个局中三兄弟将自己的性命和尾巴的未来放在了对立面,这里我就想问了,这种对立真的必然成立吗?
从一开始三人就想要把尾巴送给别人收养,而伊谷春的出现加快了尾巴被送走的进程,就像阿道所说:对于尾巴我们该放手了,这么做不是为了逃命。因为他们清楚,凶手与被害者的孩子本就不共戴天。可是与妈妈一样,尾巴也有心脏病,看到尾巴的病例,阿道说,认命吧。收养计划只能搁浅,三兄弟一方面攒钱给尾巴治病,一方面与伊谷春周旋,拖延时间,最后认罪伏法。
既是养育尾巴的父亲,又是灭门尾巴一家的凶手,但在伦理上,这两者是不能共存的。如果他们是真凶,这个逻辑关系是成立的。
但真凶的出现,证明了灭门惨案三兄弟并没有参与而我们也早就知道尾巴妈妈的真正死因是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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