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看到法庭当中架起了多台摄像机,入座后不久,孙雅莉的代理律师便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向法官提出不公开审理申请。但法官表示,今天仅对管辖异议一项进行审查,不涉及实体问题。孙雅莉的律师称,孙雅莉两年以前居住在东城区遂安伯地区,是其父母的房子,因此请求将本案移送到东城法院审理。但该律师承认,孙雅莉的户籍地在朝阳区,且无法提交任何能证明孙雅莉经常居住东城区的证据。因证据不足,孙雅莉的管辖异议申请当庭被法官裁定驳回。
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鄂皆豪在提交诉状后不久,便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孙雅莉名下宝马车的过户手续。为此,鄂皆豪还向法院提供了30万元的现金担保。2011年5月12日,朝阳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对孙雅莉名下宝马车的过户手续进行查封、冻结,并已实际执行。在此期间,孙雅莉将无法再对该车进行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