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上午庭审结束后,鄂皆豪的代理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律师称,他手里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买车款是从鄂皆豪的银行账户中划出的,而且他也有证据证明孙、鄂二人之间存在婚约。“这辆车就是基于婚约目的的赠与。”律师还称,涉案宝马车购车款近30万元,除了电视机外,鄂皆豪还赠与过孙雅莉一些小玩意,由于东西较小,他已不准备要回。鄂皆豪的代理律师还告诉记者,孙、鄂二人已经发展到彼此见过双方父母的程度,而且两家父母也已见过面。但两人是从何时开始交往的,他不是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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