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四年后仍未拿到房产证,演员刘烨将北京市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朝阳法院,要求办理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206441.8元。
刘烨诉称,2006年8月,其与华佳房地产公司签订两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位于朝阳区慧忠北里亚奥国际广场的两套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刘烨依约交纳了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2007年1月25日,华佳房地产公司交房,然而至今仍未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刘烨认为,根据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被告有义务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应就延期办证的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故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办理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昨天上午,刘烨的律师对媒体表示,刘烨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是开发商一方的原因造成的,但具体原因需要法院配合,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