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著作权协会、文字著作权协会联同作家、音乐人向百度发起围攻的同时,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旗下相继诞生了广播、电视的版权专项委员会,各类版权维权平台开始推出自己的大型版权方案。 电视台诞生版权组织
据了解,隶属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的电视版权委员会将在本月底正式成立。对此,央视总编室版权管理部相关人士表示,日前成立的广播版权协会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全国140多家电台,与音乐、文字版权方进行谈判,在去年初实行的几种付费模式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了付费谈判实体和付费的途径、办法。电视版权委员会在2010年9月26日获得民政部批准,月底也将成立,成立之后将作为行业版权组织,陆续开展行业版权缴费功能、版权交易支持、版权维护研讨等工作。“目前电视台已经参照国家确立的付费标准各自进行着版权付费,此次成立的委员会则是电视台的版权集体组织。”
播放新歌要付版权费
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承办的广播版权委员会成立大会于3月24日在京举行。大会上出台了《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版权委员会会费缴纳办法》,并对会员台提供了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付酬可选用的几种模式。由此可知,广播、电视这两种媒体使用版权作品的付费问题将陆续得到解决。
在广电系统使用音乐、文字作品的付费问题上,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针对广电系统播放音乐版权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迟迟未能出台。2009年5月6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将有三种付费方式供选择,作为约定或者协商支付报酬的基础。以其中媒体年度播放录音制品的时间总量乘以单位时间付酬标准的支付方式看,规定明确了广播电台的单位时间付酬标准为每分钟0.3元;电视台的单位时间付酬标准5年内为每分钟1.5元,5年后为每分钟2元。
消息一出,立即成为音乐界热议的话题,很多人拍手叫好,也有不少人对此事能否顺利实施抱有怀疑态度。著名音乐人谷建芬表示:“我们之前提出的是60元一分钟,目前起点低没关系,让人高兴的是从无价到有价,我们的音乐维权已经迈出了第一步。”音乐人吴向飞说:“我相信0.3元是一个时代的开始。”
据悉,在电台、电视台播放新歌是否应当付费上,相关人士意见出现了分歧。众所周知,目前唱片业在电台、电视台“打榜”是其宣传需要,通常都是唱片公司免费给电台、电视台邮寄单曲碟,而电台、电视台方面从来不会向唱片公司缴纳任何版权费,有时候公司甚至会给对方钱。对此,业内人士提出,按照国外的惯例,如果唱片公司有新歌给电台或电视台播出,是要向播出方支付一定宣传费用的。但国外一般这个宣传期为3个月,即在3个月内唱片公司要给播出方费用,3个月以后播出才算是使用,电台或电视台才需要支付费用给版权方。而这3个月的“豁免期”在国内应该同样适用。
在日前,全国140多家电台联合组建的广播版权委员会,作为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的直属专业委员会,标志着各广播电台形成了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谈判的联盟体。
据介绍,该委员会不但负责各广播电台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还负责为会员单位提供版权维权信息,接受会员单位委托开展维权活动,为会员单位参与版权诉讼、仲裁提供支持,增强会员单位的版权保护能力,提升集体版权管理水平等工作。(郑 洁 陈 杰)
音著协与百度达成合作
“下周谈判”没有应约
半个月前,高晓松、张亚东、小柯等音乐词曲作者联合发起成立“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百名音乐人向百度集体“宣战”。3月31日,高晓松在微博上发表公开信,呼吁音乐界同仁“团结御辱”,并将在“下周与百度谈判”。4月6日,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公布《致百度公开信》,其中明确与百度谈判的纲领包括“下线”、“道歉”、“赔偿”、“共谋发展”等四条基本原则。
联盟维权陷入停滞状态
然而,“下周”的谈判并没有如约而至。据谈判代表、音乐人小柯介绍,至今,百度方面依然没有对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的谈判要求做出回应。联盟方面表示,正在继续与百度方面沟通,同时也在向北京市民政局申请联盟“落地”。
就在维权陷入停滞状态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已与百度达成合作,双方将共同建立音乐词曲著作权主渠道。音著协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协议的基本框架,然而没有人知道具体内容。据音著协总干事刘平介绍,与百度的谈判协议细节将在4月26日“知识产权日”之前敲定,并向社会公示。另据媒体报道,百度将于5月推出正版音乐平台,定期向音著协提供每一首歌的播放和下载数据报表,支付费用。
尽管维权联盟中许多音乐人同样也是音著协会员,但他们表示,并未因此停止与百度谈判。
协议不能解决本质问题
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内地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它较早介入到为词曲人维权的活动中,并且是对百度侵权的诸多诉讼中,唯一获胜的。
“音著协是跟百度维权的旗手,我们2005年和百度发函交涉,2008年开始诉讼。在与百度的众多维权案中,音著协是唯一取得胜诉的,只有音著协打败了百度。而且恰恰在我们维权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百度去年11月才启动了本轮谈判,才达成了一个合作的协议。”音著协总干事刘平说。在他看来,现在大家盯着一些人“跟在文著协后面发维权声明”,却忽略了音著协在这件事情上所作出的努力。
刘平认为,即使与百度签署了框架协议,也不能解决本质问题。“不过树了一个范例,开拓一个先例,其他99%还没解决。网络、背景音乐、卡拉ok这些方面比较严重,真正交费的还是少数。(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