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酒驾接受行政处罚 禁驾5年罚款1000元

2011/5/17 12:05: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昨天上午,北京交管部门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向高晓松宣布两项行政处罚决定。针对高晓松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对高晓松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昨天上午,北京交管部门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向高晓松宣布两项行政处罚决定。今后五年内,高晓松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醉驾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高晓松还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今天下午2点30分,高晓松醉驾案将在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商报记者将从庭审现场发回报道。  河南商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 陈和生

  两项行政处罚

  就醉驾行为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已于5月10日向高晓松告知了其申请听证的权利。因高晓松未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交管部门在申请期满后对高晓松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这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录有高晓松于5月9日22时25分,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管部门给予高晓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此外,针对高晓松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对高晓松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宣读完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当场告知高晓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或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身穿橙色号服、七分裤的高晓松,当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表示不打算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现场表现镇定

  咋判今天揭晓

  “醉驾入刑”实施后,高晓松成为娱乐圈里第一个“中招”的明星,因此颇受媒体关注。从昨天开始,已陆续有成都、济南、重庆等地媒体记者赶往北京,直击今天下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公开开庭审理。

  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高晓松已经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昨天上午,在看守所里待了快10天的高晓松戴着手铐出现在媒体面前,尽管表情上看颇为镇定,但是脸庞较之以前明显消瘦一些。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后,高晓松本来想跟在场的记者说点什么。但是,高晓松刚说出“我觉得……”,就被身边的两名法警迅速带出法庭。据了解,因为醉驾案件还没有开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高晓松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针对高晓松醉驾案件,如何判决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车的,将被处以拘役的刑事处罚。高晓松醉驾后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醉驾不一定必须入刑,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应慎重。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高晓松醉酒驾驶导致数辆车被撞,且已被提起公诉,案件情节不能算作“显著轻微”或者危害不大。如无意外,被判刑的可能性非常高。法律规定醉驾情节严重的刑事处罚为1到6个月的拘役,由于高晓松是公众人物,考虑这个案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高晓松接受的刑事处罚极有可能“就高不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