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规则
基本规则 死神必须拥有最少1本笔记本。 死神使用笔记本杀死一个人类之后,那个人类的剩余寿命将加在死神的剩余寿命上。 为了增加人类的寿命而使用笔记本杀死别人,死神将会和被写进笔记本的人同时死亡。(但是,那个死掉的死神的笔记本并不会消失。)这个死神的生命,将会转变成适当的寿命加在那个被帮助增加寿命的人身上。 除了该死神的笔记本被人类持有、寻找自己的笔记本、和要杀一个人类这三个特别场合外,死神不能离开死神界。 从死神之眼看到人类的名字和寿命不能够告诉人类。 没有笔记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类说关于笔记本拥有者的事。 死亡笔记一旦掉落至人类界,便是人类界的财产。 不能为了杀某个人类而将笔记本落入人间给那个人类。 死神之眼 死神的眼睛只要盯着一个人的脸(或相片,影像之类)看,就可以看见那个人的名字和寿命。 得到笔记本拥有权的人类,他的死神之眼却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笔记本持有者的寿命,只能看到名字。 已经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寿命的。 死神之眼所看见的寿命是指那个人原来的寿命(就算名字被写进死亡笔记,原来的寿命依然不变,除非寿命是因交换死神之眼而缩短———雷姆曾以此得知弥海砂再次交换了死神之眼) 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户籍中有无登记并没有关系,而是可以用笔记本杀掉那个人时所用的名字。(有可能是指那个人自己认知中的本名) 死神之眼无法从画像看到一个人的名字和寿命,不管那幅画多逼真。但从电视或相片是可以看到的。 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类,可以用自己剩余寿命的一半,换取死神之眼(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 依附在人类身边的死神,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类告知关于死神之眼交换详情的义务。 失去所有笔记的所有权后,死神之眼也将随之消失。(失去的寿命也不会回来) 曾经失去拥有权,又再度得到拥有权的人类并不会得回死神之眼,需再次以剩余寿命的一半取得。 取得死神之眼的人类都会拥有3.6以上的视力。
使用规则(前传)
● 基本上和连载作品相同,主要不同点在于:
● 名字被写上笔记本后,可以使用“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擦掉名字,被杀的人将会再度回到人间。但如果遗体被火化了,则橡皮擦没有效果。
● 虽然不建议,但在笔记本封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是不会死的。
● 笔记本的封面被撕掉后,就没有死亡笔记的效果。
● 笔记本的页数会用完,需要和死神另外索取。
● 并没有规定死神“至少要持有一本笔记本”。
● 并没有死神之眼、放弃所有权等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