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关舒柳)龙年春节刚过,话题女星范冰冰就收获了一条利好的信息:她于去年年中状告某媒体的“被私奔案”近日胜诉。
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方某报社捏造“范冰冰私奔”的消息,需向范冰冰本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2万元。
报道失实了,法律难宽容
2011年5月21日,天津某报社周末版B15版,以整版篇幅刊登以《范冰冰 王学圻想婚了——爹妈不同意 可能要私奔》为标题的新闻,经调查,涉案文章完全失实。同时,法院认为未经严格审查相关内容,在不确定新闻报道真实性的情况下,即以整版配图的形式刊登涉案文章的行为存在过错。
对于被告辩称“范冰冰作为公众人物,其演绎的作品和角色已经不能满足广大观众、读者的知情欲,甚至她的喜怒哀乐、生活起居都可能会影响到观众和读者,所以对于范冰冰这样的公众人物,应当对社会上不同的意见有必要的宽容度。”法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同样受到我国法律保护”,对于被告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赔款到账后,将用于慈善
昨日,针对于被告方提出的“范冰冰这样的公众人物应当对社会有必要的宽容度。”范冰冰工作室法律顾问杨律师表示:“我们接受任何批评和反对意见,即便是不合理的,但我们的底线是不接受与事实不符的造谣和污蔑,批评和造谣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如果不是触犯到底线,我方也不会采取如此强硬的法律手段。”
而据范冰冰工作室的工作人员透露:“要求赔款不是我们的目的,此次获赔的所有款项,冰冰也将用于她发起的‘爱里的心’西藏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救助项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