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之高晓松:最幸福的是妈妈喊我回家吃饭

2012/4/28 15:27:1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高晓松:那些好歌是老天爷抓着我的手写的,一般的歌都是我自己写的。周文韬:你讲到的电影和小说,我们可能会有一些感受,但是音乐就很难有同感。高晓松:我年轻的时候给自己的定位或者目标,就是我在房间里写的八个大字:文青翘楚,浪子班头。

高晓松在音乐的世界

高晓松在音乐的世界

高晓松认真弹唱

高晓松认真弹唱

  陈弋弋/策划 周文韬/文 实习生李杉/录音整理

  女物娱乐讯 高晓松说他有时候半夜醒来,会很伤感。他想起的是十三四岁的时候,特别快乐地在家里,睡醒了就从床后面的窗子看看天色来判断时间。然后就一定有人叫他吃饭,有时候是家里的阿姨,有时候是妈妈。现在晚上醒了,发现这窗户已经不在那儿,然后一想,“哎呦,再没有人叫我吃饭了,特别难过。”

  在他2010年的作品集《万物生长》里,高晓松也用《旧的童年》怀念起这段日子。那张作品集被普遍认为是在怀旧,跟十几年前的《青春无悔》做的事儿没什么两样。实际上此旧非彼旧,这几年他最怀念的往昔已不再是充满青春、爱情、诗歌、红色朝霞和午夜电影的校园生活,而是更早的少年时期,那时候快乐与感官刺激直接联系,简单纯粹如茹毛饮血。

  回到简单,返璞归真,似乎是老去的标志之一。这一点高晓松并未掩饰,他自认已经不年轻,没到50,也好像知了天命:“我是投对了胎,上对了学,入对了行,娶对了婆,生对了娃,还怎么着?我要再抱怨,绝对要被雷劈!没什么未竟的梦想,现在死了也已经可以了。”他说,现在最大的幸福,是妈妈又能和自己住在一起,每天喊他回家吃饭。

  虽然现实看起来并不是这样——这些年,高晓松多了很多身份,写书、拍电影、做主持人,当选秀节目评委,甚至婚姻、情史和酒驾这些额外的新闻也让他上了不少版面,比起别的音乐人和民谣歌手,比如好友老狼,他能说会道,长袖善舞,更加入世,显得精力充沛,野心勃勃。

  但本质上,高晓松一直坚持“我肯定是个文艺青年”。一个被时间磨平了棱角,在享受着如今温吞的好日子的同时,躺在往日的美好时光上坦然带着大家怀旧、坦然看着自己也变成了被怀的“旧”的文艺青年。今年高晓松又要开一次作品音乐会,“此间的少年”——一次精选他出道以来作品,云集三代歌手的音乐会。

  我们的聊天也从演唱会开始,但聊的内容很快跑偏,依旧是他乐此不疲的青春、艺术、成长和人生。同样的话题听他说了十几年,却依旧全新而有趣,他从不吝啬于分享这些。

  但时间毕竟有限,洋洋洒洒聊了50分钟,我不得不扮演了一个无趣的打断者,在最后一刻问到了近期引起轩然大波的《著作权法》修正案,一部被指控会夺去音乐人口袋里最后一个钢镚的法律草案。他眼睛里那种微醺的神采一下子冷却了,仿佛按掉了一个开关,站起身。

  “我不想再说这个了,你去问宋柯吧。”

  他披上外套,离开房间,离开金钱和现实的话题。

  高晓松音乐会的三代演唱者:

  “刘欢那代,他就挺叛逆的,天天喝酒,不好好念书,法语系毕业来唱歌。中间我们这代人,个个都是好时代里的坏孩子。再看现在这帮人,李宇春有个性,很叛逆,不然那时候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她。谭维维很有个性很叛逆,郁可唯到现在没谈过恋爱,很叛逆(笑)”

  周文韬:办这个音乐会的初衷是什么?开始是怎么想的?

  高晓松:我没想。

  周文韬:是有人邀你做?

  高晓松:对,我1996年办过(作品音乐会)以后就没再想办,因为我觉得差不多到死的时候可以再办一次。实际上一代作者里没有几个人能够办这种作品音乐会。96年那场演完了以后那英说:“你知道施光南老师到临终也没有办成,还有很多人,乔羽老师、谷建芬老师都还没办成。”所以说二十六七岁就在万人体育馆办了作品音乐会,我觉得可以啦。

  办作品音乐会是一得罪人的事儿,因为好多人得来给你唱歌啊。你说我要是汪峰,那我自己能唱,许巍我自己能唱,但我是华语乐坛里词曲都能写、而且有明确风格的人里唯一一个不唱歌的,所以很倒霉,得请大家来唱歌,大家的档期啊,钱啊,欲望啊,这都很重要。所以这次主办方找我,我觉得时机还挺好,因为也隔了16年,再办一次也没人来抱怨你。你要说上回办完了咱们再接着再办一个,不太好。所以16年过去,人还是那拨人,加上了后来的新生一代,就是李宇春、谭维维,所以基本上等于是交个成绩单吧,又出了一张作品集,又服务了一代歌手,三代歌手都一起来唱。

  周文韬:感觉这三代歌手气质上是有很大差别的,你怎么看?

  高晓松:就我个人来看,他们气质没什么差别,他们都是每一代人的叛逆者。你看刘欢那代,他就挺叛逆的,天天喝酒,不好好念书,法语系毕业来唱歌。中间我们这代人,个个都是好时代里的坏孩子。再看现在这帮人,李宇春有个性,很叛逆,不然那时候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她。谭维维很有个性很叛逆,郁可唯到现在没谈过恋爱,很叛逆(笑),基本上我觉得都是比较特立独行的吧。大家的共同点就是这里面没一个大路货,不会扔人堆里找不着。

  周文韬:这次选歌方面,是每个人都唱你给他们做的歌吗?他们有没有要求,比如想唱哪首别的歌?

  高晓松:有啊,因为有的人只唱过一首我写的歌,那就再唱一首别的呗。与我合作过的歌手这次很多没有入选,还有已经去世的。(从我的歌里挑)28首歌很容易,我也不会吹牛说每首歌都很好,好难选择啊。而且我是这一代作者里发表作品最少的一个,和我同时代的,包括我师父辈发表上万首作品都很正常。小柯老师比我晚一辈,已经发表了1400首了。我到现在为止只发表了大概70首歌,所以说本身就比较珍惜羽毛。当然这要拜盗版所赐:如果中国有版税,估计我能写一万首——挣钱哪,但现在没人给钱。本来这也挺好的,商业化有商业化的坏处,就像好莱坞有好莱坞的平庸;非商业化呢,就不用胡写了呗,反正也没版税,也没人保护你,全是盗版,在这种情况下写烂歌就没道理了。你要说都能挣钱,那写俩烂歌(也没问题),这么多年反正也没有版税,就少写点。

  周文韬:为什么写歌这么少呢?没版税算是从下游讲,从上游来说你的写作习惯是不是也不太一样?

  高晓松:我不是个喜欢天天弹琴的人,我本身就不是一个很安静的人,我经常跟老狼说:“咱俩弄反了,你应该去后面呆着,我去前面比划去。”因为我的性格比较外向,老狼不出去走穴就在家呆着看书,我反正到处乱跑、走遍世界,很少有那种安静下来弹琴写东西的时候。所以我到最后还能出各种唱片、开音乐会,出版好几十万字的书,大家都特奇怪,说:“你还有时间坐那写字?”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就偶尔拿起一个琴弹会儿,偶尔写几个字,凑来凑去还都能给凑出来。

  基本上我觉得我比较幸运,我不属于勤奋的,而且我尤其不爱进录音棚。说起来其实很惭愧,当时我们在大学组乐队的时候没钱,音箱都是拿红灯牌电子管收音机改装的,有时候正排练呢,就听收音机里开始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唯一的一个正经音箱,是我们吉他手的女朋友全宿舍六个女生一个月没正经吃饭,捐出360块的生活费帮我们买了一个音箱。那时候我们排练时有录音,过了很多年我们再听那个录音带,特别感动。因为我们当时在说,如果有了一套百威的音箱,我们就不吃饭不睡觉天天排练。可是后来呢?我每天都在全世界最好的录音棚里坐着,百威音箱算个屁?都不用那么破的音箱!但我就会一会头疼,一会肚子疼,一会觉得空气不好,反正在录音棚就是坐不住。其实就像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我如果能和某个女孩在一起,我每天都跟她***,我每天都给她买玫瑰花。等真的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了,十年,十五年,你看你还能不能像你当时想的那样。所以我想,拿音乐当饭吃到底是不是一个幸运的事情?其实也不知道。拿音乐当酒喝比较好,因为谁也不会混酒喝啊,但却会经常混饭吃。喝酒要不就不喝,要不就喝点好的。所以我是极为幸运的以只发表了70首歌的行业最低产量,觍着脸位居行业“著名音乐人”,好像还在第一线,老天爷对我还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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