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在网上公示,其中第14条“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引起热议。事实上早在几年前,电影剧本备案就已经是“拿梗概就行了”,但发文明示还是第一次。而更让国内众电影人关心的是,通知中提到的“一般题材”该如何界定?它给电影审查带来什么样的意义?
综合本报记者李芳明实习生袁安琪、新华社、《》报道
“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这一条激起国内众电影人热议,有电影人认为,这对电影行业从业人员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导演陆川和贾樟柯也都在微博上发问:一般或非一般界定是什么?
为什么要审查?
根据2006年6月22日起施行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为规范和改进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管理制度,提高电影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电影业健康发展,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审查些什么?
根据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电影全面实行“一备二审制”的公告》,目前我国电影审查实施的是“一备二审制”,即电影剧本(梗概)备案(但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影片和中外合作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电影剧本后,需按相关管理规定报广电总局进行立项审批)以及电影片内容的初审、终审。
谁负责审查?
剧本(梗概)备案:省级广电部门负责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广电总局上报备案情况。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影片和中外合作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电影剧本后,报广电总局进行立项审批。
电影片审查:省级广电部门负责电影片审查工作。制片单位持初审、终审意见,到广电总局电影局进行终审和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审查程序
何为“一般题材电影”?
在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康健民的解释中能窥出一二:“其实,除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备案时要看剧本,其他题材只要求看梗概就可以了,在很多年前就是这样实行了。”据他描述,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有个专门的审查小组,在备案时要看剧本是否符合历史事实。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内容的影片需要审查剧本外,其他电影都属于“一般题材”的范畴。正如康健民所说,早在几年前“一般题材电影”在进行剧本备案时只需要把1500字左右的梗概上报电影局即可,程序很简单。“如今在剧本备案上的政策已经放得很宽松了。”康健民说。
何为“非一般题材电影”?
根据2006年6月22日起施行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非一般题材”电影指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文献纪录影片、中外合作摄制影片。
拍摄这些影片,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梗概主题表达模糊不清的剧本,也会要求审查剧本。
什么是电影梗概?
也称电影故事。电影文学剧本创作前的概要描述。电影剧作者在创作电影文学剧本之前,先选用自己掌握的生活素材中最能确切表现人物性格和展示主题的一系列事件,构造成一个有简略剧情内容的故事梗概,作为进一步编写电影文学剧本的依据。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主要人物、时间地点、情节发展和结局等。电影制片厂在物色剧本的阶段,往往先要剧作者交出一个故事梗概,作为评断和取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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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20项审批职责
根据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取消了20项审批职责,其中包括取消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调控书号总量职责,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以及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职责,工作由中国出版协会承担,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工作分别由中国报业协会和中国期刊协会承担等。
被取消的审批职能还包括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进口设备、器材、胶片、道具审批,军队协助拍摄电影片军事预算审批,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等。
此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将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职责,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职责,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职责等7项职责下放给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电影产业限制放宽
通知提到:取消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进口设备、器材、胶片、道具审批以及取消电影洗印单位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和电影片拷贝审批。
中国电影海外推广公司总经理周铁东认为,这样一来,(电影)产业限制放宽了,市场对业内以及对外就更开放了。今后国内很多后期制作基地可以更多吸引到国外项目,一旦开放通道,没有了行政审查,就纯粹是商业竞争了。这样做会为电影国际化和全球化打开一条通道,在合拍片方面少了壁垒,也更有利于中国电影市场变成全球市场的一部分。
制片人方励认为,从前要进口外国拍摄器材和道具程序是很复杂的,假如一部电影要引进国外的拍摄器材,首先要到电影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然后再去海关主管器材对接部门报批,再到港口或机场货运点申报。新通知的出炉无疑可以更好地利用有效时间,减少程序。
[观点]
简化了程序鼓励更多剧本生产
但在业内,“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取消”仍引发一些叫好的声音。
编剧、导演危笑: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这是一个好的风向标。近几年,一般题材电影的确是用梗概备案就可以了,但主管部门也可以要求看剧本。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的确是鼓励更多剧本生产,起码获得立项可能性就大了许多,对于想拍好电影的制作方无疑是个好事情。
制片人方励:这条通知以前是实践,而这次公示是一种明文重申的动作。过去剧本备案是由电影局艺术处主管的,在审读时皆是由剧本方面专家或者顾问完成,如有修改建议就会写下来去跟编剧沟通。而现在剧本备案工作下放到地方,人手不够,一般题材电影的剧本备案用梗概就可以减少时间耗费,简化程序。
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教授陈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国产影片数量每年近千部的情况下,这一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是鼓励电影创作的好举措,这将大大缩短剧本审查周期,让很多瞄准某一时机、档期上映的电影能更快出来,让国产电影在市场竞争中提高质量。
只缩短立项时间与电影公映与否无关
有人担心取消剧本审查后等电影全部拍完再通不过,全部投资会石沉大海。
电影人程青松:取消一般题材剧本的审查,只需要故事梗概立项公示,电影立项的时间缩短了,但是与电影的公映没任何关系,电影的公映所要审查的是电影的完成片。
导演刘杰:剧本审批这条对终审制度没有改变,假如从剧本阶段放松,但是影片最后出了问题就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