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今天上午,因醉驾被羁押在东城看守所的高晓松出现在东城法院,原来臃肿的脸盘略显消瘦,表情镇定轻松。交管部门在法庭里向高晓松宣读了吊销驾照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后5年内高晓松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驾车上路。面对众多记者,高晓松本想说几句话,但因为按规定在开庭前不能接受采访,他刚说了几个字便被法警带出法庭。明天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将在东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10时许,依旧留着长发的高晓松上穿橙色号服、下着七分裤,脚蹬一双黑布鞋,戴着手铐出现在东城法院第四法庭。他在看守所里呆了近10天,脸庞略显消瘦,头发腻滑得有些打绺。面对众多长短镜头及频频亮起的闪光灯,高晓松显得镇定轻松。
交管部门先向高晓松宣读了第一个处罚决定,因5月9日高晓松在醉驾时所持的驾驶证超过使用期限,交管部门向其做出罚款一千元的处罚。据了解,高晓松本应在4月份更换已经到期的驾照。
在***宣读处罚决定时,高晓松用一只手捋了捋头发,还推了推眼镜。之后,高晓松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随后交管部门又宣布了第二个处罚决定。高晓松因2011年5月9日22时25分在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附近醉驾致4车追尾、3人受伤。经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驾标准。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交管部门给予高晓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如不服处罚决定,高晓松可在60天内向市交管局或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宣读完后问高晓松:“听清了没有?”“我听清了。”高晓松答道,他不准备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面对众多媒体,高晓松签完字后本想对着话筒接受采访,但他刚说完“我觉得……”便被两名法警带出了法庭,因其醉驾案件尚未开庭,按规定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据了解,在5月1日之前,如有两次醉驾记录可被交管部门吊销驾照,一般都由交管部门在看守所内进行,不需到法院。而5月1日修订后的“刑法修正案八”等规定实施后,由于“醉驾入刑”,被处罚人一般都被刑拘,很快便被检察机关直诉到法院,进入审判程序,所以要在法庭内接受吊销驾照的处罚决定。
此外,高晓松可能是醉驾入刑后,第一个在法院被吊销驾照的被告人,之前第一个因醉驾被刑事拘留的司机李俊杰是在看守所内被吊销驾照的,因为当时他尚未被起诉。按照规定,行政处罚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