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不准备申请行政诉讼 新华社图
昨天,因醉驾被羁押在北京东城看守所的高晓松出现在东城法院,原来臃肿的脸盘略显消瘦,表情较为镇定。交管部门在法庭里向高晓松宣读了吊销其驾照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后5年内高晓松将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驾车上路。今天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将在东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10时许,依旧留着长发的高晓松上穿橙色号服、下着七分裤,脚蹬一双黑布鞋,戴着手铐出现在东城法院第四法庭。他在看守所里呆了近10天,脸庞略显消瘦,头发腻滑得有些打绺。交管部门先向高晓松宣读了第一个处罚决定,因5月9日高晓松在醉驾时所持的驾驶证超过使用期限,交管部门向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据了解,高晓松本应在4月份更换已经到期的驾照。之后,高晓松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随后交管部门又宣布了第二个处罚决定。高晓松因2011年5月9日22时25分在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附近醉驾致4车追尾、3人受伤。经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驾标准。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交管部门给予高晓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如不服处罚决定,高晓松可在60天内向北京市交管局或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高晓松表示,他不准备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闻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