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2011/5/18 16:33: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在休庭五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在高晓松醉驾被刑拘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醉驾并非一律入刑”的观点,很快被解读为可能为像高晓松一样的名人脱罪。

高晓松:“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高晓松:“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高晓松:“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高晓松:“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诚恳的道歉,积极的赔偿,以及受害者的谅解,都没有为高晓松博得法律的同情。昨天,东城法院判决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在判决前,高晓松再次用纸条表示自己悔过的心意:“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高晓松:酒劲上来酿成大错

  昨天下午2时30分,“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宣判之后,法庭的气氛开始紧张起来,60多家媒体记者开始等待高晓松的出现。法官多次重申法庭纪律,一度甚至要设置警戒线,让摄影、摄像记者的长枪短炮不要闯入审判区。2时34分,法庭突然安静下来,高晓松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高晓松没有穿号服,白T恤,黑色七分裤,戴着黑边眼镜,手里还拿着一张纸。法官核实完身份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你是否自愿认罪?”法官问道。“我愿意。”高晓松平静地回答。高晓松随后描述了事发当晚的情况,他先是在昆仑饭店29层和两个朋友吃饭,三个人喝了一瓶白葡萄酒。晚8时之后,和另一名吴姓朋友一起喝了一瓶威士忌,“我感觉不能开车,叫了代驾。”高晓松说,等了20多分钟,但是代驾一直没来,酒劲上来之后,丧失了基本判断力,导致酿成了大错。

  律师出具受害人求情信

  高晓松的辩护人高明律师,提供了三份证据,其中两份是对高晓松平时喝酒状况的描述,其中有音乐人张亚东、小柯的回忆,称高晓松喝酒主要是为了应酬,懂得约束自己,没有喝醉过,在喝酒之后,还曾帮朋友联系代驾。

  而另一份证据是高晓松对伤者和受损车主的赔偿协议,“高晓松已经及时、积极地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高明律师出具了受害人的求情信,伤者刘女士表示,相信高晓松本人无意为之,他的道歉很诚恳,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在休庭五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愿终身做义工宣传拒绝醉驾

  昨天,高晓松在自我辩护阶段,敞开心扉,将近3分钟的讲话中,高晓松使用了4次“我愿意”,可以感受到是他一周以来深刻反思的结果。

  在高晓松醉驾被刑拘之后,有网友提议,让高晓松成为“反酒驾形象大使”。意外的是,高晓松在陈述时,主动表达了相同的意愿。“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的全部损失,我愿意终身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醉驾驶,我也义务以拍摄一部宣传片,愿意告诉每一位爱喝酒的朋友: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遵守法律,尊重生命,珍惜短暂的人生给予我们的一切。”“最后,向社会和我自己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高晓松最后说道,同时打开了手里一直拿着的纸条,“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高晓松亲笔所写的8个字。

  为何会判6个月?

  在判决之后,高晓松未表态是否会上诉。“是否上诉还要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代理律师高明表示,他认为判决结果过重,“公诉方都说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高明说,“判决结果出乎我的意料。”

  在高晓松醉驾被刑拘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醉驾并非一律入刑”的观点,很快被解读为可能为像高晓松一样的名人脱罪。因此,昨天高晓松以及李俊杰的判决结果,让公众非常关注。

  在判决之前,高明律师为高晓松辩护的最后一点意见,恰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晓松在此受审,已打消了人们的质疑,但是高明律师担心,高晓松的名人效应,也会带来负面作用,“我建议不宜从重量刑。”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也驳斥了外界对于张军副院长言论的质疑。

  高晓松获刑6个月,已是“醉驾入刑”之后的最重刑期。中国刑法学会赵秉志会长分析,法院判决时应是考虑高晓松所造成的后果,4车受损,3人受伤,相比已审理的其他醉驾司机而言,后果较为严重。

  本组稿件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