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资料图片)
晨报讯(记者 颜斐)报道称范冰冰和王学圻恋爱,甚至可能会“私奔”,范冰冰将天津某报和撰稿记者告上法庭索赔200万。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判决认定该报道构成侵权,判令天津某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失费12万元。
2011年5月21日,天津某报以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文章《范冰冰、王学圻想婚了——爸妈不同意,可能要私奔》。范冰冰认为,此篇新闻报道内容完全失实,所登载内容均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猜测与捏造,对她的个人形象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降低了其社会公众评价。于是将天津某报及记者宋晓鹏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等200万元。
法院认为,涉案文章的记者宋晓鹏虽称做过事前调查,但并未提供新闻线索来源,也未向范冰冰、王学圻本人核实,因此报道行为存在过错。鉴于宋晓鹏撰写文章系履行职务行为,故其法律后果由报社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