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
由冯小刚为两股东之一的北京“不见不散”餐厅,让冯导麻烦不断。继该餐厅员工孟女士以追讨工资为由起诉冯导被东城法院判决冯小刚无责之后,该餐厅的供货商傅先生再次把冯小刚和“不见不散”餐厅的另一股东王珍妮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对“不见不散”餐厅进行清算,偿还该餐厅拖欠他的货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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