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诬陷策划章子怡“***门”,范冰冰将网络写手和黔讯网告上法庭,历时一年终审胜诉。法院维持原判:被告需向范冰冰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分别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和3万元。范冰冰得知审判结果后表示满意,她说:“很多人可能觉得范冰冰很强势,其实我们在舆论上都是弱势的,只要有人说点什么,传播起来,就有很多不明***的人来围攻你,辱骂你,甚至是辱骂你的家人。可是我‘即便躺枪,也要身姿优美’,我不能容忍不真实的事情,所以我会一直用法律保护自己跟那些恶意造谣的人对抗。”
言及赔偿金,范冰冰承认跟自己提出的申请存在差距,感慨说:“我问过律师了,他说这是目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很正常的一个标准。所以我深刻地觉得,在中国,名誉不值钱。今天让他们赔的是5万,但如果换作是赔500万,那这种恶意中伤的事情还可能卷土重来吗?如果知道恶意影射造谣会带来严重后果,我相信这些人在开口或者下笔前会更尊重事实。”不几日,范冰冰作为某奢侈品牌代言人盛装出席新店开幕礼,试想,倘若她的官司败诉,策划“***门”在法律上既成事实,个人形象受损,还会再受到品牌公关们的拥趸吗?还会有各种代言唾手可得吗?既然如此,又何必再矫情“名誉”不值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