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头强迫剧组接受群演 被判一年六个月

2014/3/10 17:53:3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因强迫剧组接受群演,25岁的河南省农民张小喜被北京二中院终审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罚金。2012年8月26日17时许,张小喜、田文杰伙同边联庆、李佳音等人,在八一影视基地内,因李佳音无故拿取剧组的道具枪玩耍,与剧组工作人员姜某发生争执,张小喜、田文杰伙同边联庆、李佳音等人持砖头、木棍等物对姜某及前来劝架的段某、万某进行殴打,致姜某轻微伤,造成该剧组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

  本报讯(通讯员陈文迪)因强迫剧组接受群演,25岁的河南省农民张小喜被北京二中院终审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罚金。

  法院查明,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间,张小喜伙同孙双喜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影视基地内,以某基地庄户演员协会(未注册)的名义,要求剧组不得自带群众演员进入影视基地拍戏,并采取阻挡镜头、制造声响、持械恐吓剧组工作人员等方式,阻碍自带群众演员剧组的现场拍摄,强迫剧组与孙双喜签订协议,使用孙双喜所提供的群众演员、工作餐,并支付群众演员工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共计56.9万余元,给剧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012年8月26日17时许,张小喜、田文杰伙同边联庆、李佳音等人,在八一影视基地内,因李佳音无故拿取剧组的道具枪玩耍,与剧组工作人员姜某发生争执,张小喜、田文杰伙同边联庆、李佳音等人持砖头、木棍等物对姜某及前来劝架的段某、万某进行殴打,致姜某轻微伤,造成该剧组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