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我又不是王菲,冒充我干嘛?

2015/7/10 21:35:16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胡杨林2006年即在太格印象参与策划了歌曲《老鼠爱大米》,并担任女声和声,2005年录制《香水有毒》令她人气急升,2009年,因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胡杨林与太格印象解约。”  对于自己的诉讼将“侵害作品表演权”变更为“不正当竞争纠纷”,胡杨林解释称,“这是律师的建议,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周期比较短,对我维权更有利。

  胡杨林

  桂莹莹

  事件背景

  最近,以《香水有毒》成名的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将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告上法庭。胡杨琳称自己与公司解约后,老东家另谋新人桂莹莹演唱自己的成名曲《香水有毒》等,并将“胡扬琳”作为桂莹莹的艺名使用。2014年7月,胡杨琳曾以侵害作品表演权为由将太格印象诉至法院,但今年3月撤诉。5月,胡杨琳变更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索赔损失213万余元。本月8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由代理律师出席,胡杨琳与桂莹莹均未到场。太格印象辩称桂莹莹使用的艺名“胡扬琳”,与原告姓名、艺名、外文名、别名有明显区别,并已注册了商标,二者演唱歌曲时间相差4年,且原告身份已从歌手转为演员、商人,不会产生竞争关系,更不会造成混淆和误导。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胡杨林2006年即在太格印象参与策划了歌曲《老鼠爱大米》,并担任女声和声,2005年录制《香水有毒》令她人气急升,2009年,因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胡杨林与太格印象解约。对于现在的纠纷,胡杨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你可以模仿我的样子,你也可以模仿我唱歌,但我出道10年了,不管成不成功,我都有自己的经历和位置,而你只能活在我的影子下。”

  胡杨林透露,2009年与公司解约时并不十分愉快,当时太格印象存在违约行为,“我想大家合作一场,所以念及旧情当时没有在媒体面前曝光,也没有用法律手段反诉,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但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做,大概是不知道怎么经营公司了,所以采用这种不需要成本的方式。”胡杨林称自己是在2011年发现的这件事的,“当时有朋友和我说起,我还觉得挺奇葩的,我又不是王菲、蔡依林这样的一线歌手,居然有人会冒充?说实话我当时以为这就是小打小闹的模仿秀,也没太在意。”之后不断有粉丝在微博上说在某地看到胡杨林,但觉得她的歌和以前不一样了,样子也变了,胡杨林看到这些后很“错愕”。最严重的一次是2013年的一场大型演出,当时主办方已与胡杨林的经纪人接洽,但随后又有一个“胡扬琳”出现,“报价低到离谱”,“我这才意识到这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他们有计划地在做这个事。”

  对于桂莹莹,胡杨林称没有直接接触过,但从侧面对她有所了解。桂莹莹还会从发型上模仿胡杨林,“我有一个时期造型比较固定,她的微博头像就也是那个,后来我换了发型,然后她居然也换了,太令人发指了。桂莹莹对我的生活造成了非常糟糕的影响。”

  对于自己的诉讼将“侵害作品表演权”变更为“不正当竞争纠纷”,胡杨林解释称,“这是律师的建议,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周期比较短,对我维权更有利。”作为《香水有毒》的编曲者,音乐人江建民也一直关注这一事件,他表示,这官司已经打了一年,别的姑且不论,“胡杨林的歌曲我编过几首,从她还是个村姑到后来《香水有毒》走红,我知道谁是真的胡杨林,打击不良业者,真理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