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刊登章子怡泼墨门的“迷局***”,今年1月,章子怡以侵犯名誉权将购物导报社告上朝阳法院。记者昨日获悉,该案件在朝阳法院正式立案。
2010年1月13日,《购物导报》上头版及第四、五、六、七版刊登了署名为王小鱼、黑皓普的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谈金钱桃色纠纷解惊天迷局***》一文。该文章是自称与章子怡有过两年友谊的赵欣瑜主动打电话曝光“泼墨门”的“***”,描述了章子怡与上海已婚富豪A先生、男友VIVI之间的感情经历。
章子怡一方要求购物导报社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有关的侵权报道;并且向其赔礼道歉,在《中国青年报》和《法制日报》上刊登致歉声明。立案后,章子怡称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遂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
另外,收到法院传票的被告购物导报社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并在朝阳法院裁定驳回后,提起上诉。日前,北京二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被告的上诉,章子怡起诉购物导报社的名誉权案件由朝阳法院审理。据北京青年报